早报讯 欠别人两万块钱,就将儿子“抵押”了,讨债人押着“抵押品”从东阳跑到宁波去要钱。7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的宁波月湖派出所,将被“抵押”的儿童解救出来。
7月10日,群众发现宁波长春路上一外地男人带着一个小男孩在游荡。衣衫褴褛的小孩,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而男子对小孩动辄打骂。群众认为该男子有拐卖儿童的嫌疑,就向月湖派出所报了警。
男子交代他姓朱,浙江东阳人,小孩叫史梦汉(音),是一个债主的儿子,江苏徐州丰县人。小孩的父亲欠了他两万元钱,6月中旬,他到嘉兴讨债。谁知道对方开的装潢公司已被查封,他只找到小孩和他继母。当时小孩的继母答应去取钱,并把小孩押在他处。不料,一去就再也没了踪影,发现上当的朱某一气之下,以为父母不会不露面,就带着小孩一路找了过来。但一个多月来,对方依然杳无音讯。前不久,他听说小孩的父母来到宁波,便带着小孩找过来了。
月湖派出所向嘉兴警方核实后排除朱某贩卖儿童的嫌疑。目前,小孩被安置在宁波一福利院,派出所积极与他家人联系,争取让其早日回到亲人怀抱。
编后:常言道:冤有头,债有主。欠债讨债,本无可厚非,但这与并无瓜葛的幼童何干?亲身父母竟然拿自己的骨肉做“当品”并人去楼空,债主也以此作为“筹码”堂而皇之追债,真是岂有此理? 通讯员崔小明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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