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门静点时,医生没有对患者进行看护,患者发生意外,随后死亡。近日,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此事件作出鉴定结论:构成一级医疗事故。
据死者的公公蒋正玺等人讲,去年12月25日,32岁的王守凤患感冒,请方正县沙河子镇社区医生高同林“上门点滴”。3天后,王的病见好。28日11时40分,高说再给王“巩固一针”。这次高换了药,点上后就离开了。点滴了10多分钟,王守凤便说难受,并开始抽搐,亲属们忙拔针并找高,但高外出不在家。12时20分许,王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9日晚,王的亲属才找到高。高承认点滴时他没在王身边守候,没能抢救王,是失职,但王的死与他无关。第二天,镇里便来人劝王守凤的家人先将尸体火化,不要告!
今年4月27日,方正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鉴定后认为,这不是医疗事故,(王)是心源性猝死。蒋家人不服,告到市卫生局。
7月5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王静点过程中病情突变,至最后死亡过程中约15至25分钟内,仍有自主呼吸,鉴定病人不是死亡心脏骤停。高在给王诊治过程中,存在以下过失:自去年12月25--27日静点氨基苄、青霉素、双黄连、地塞米松,(王)病情明显改善的情况下,12月28日(高)不应再改变治疗方案;12月28日静点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发冷抽搐,继而青紫、意识丧失,符合输液反应,而该次输液反应与病人最后死亡,不能说无关联;高给病人输液操作环节上存在不当,未遵循严格无菌操作,输液过凉、过快,未继续守护在病人床边严密观察病情。但因未做尸检,病人的直接死亡难以判断。鉴定结论为一级医疗事故。
11日记者赴方正县采访。高同林说:“我不同意市卫生局的鉴定,要找省卫生厅进行三级鉴定!”
昨天,方正县卫生局负责人说,无论怎样,高同林给王守凤上门静点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并失职,都要对高进行处分。(本报记者田瑷璞)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