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安然今日报道昨天下午,家住翠微路的小鹏经过20多天的等待,终于收到了他盼望已久的8件“礼品”。迫不及待地撕开15厘米见方的纸盒,小鹏闪着兴奋光芒的眼睛立刻暗淡了下去,“这就是我要的手表和台灯吗?照片上可不是这样的呀。”
6月上旬,10岁的小鹏在一本儿童读物上见到了一则广告,上面说为了让小朋友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每个读者只需邮寄25元,即可获得收音机、潜水表、台灯、指南针等8件礼品。正盼着有一块手表的小鹏如获至宝,缠着妈妈央求了半天,终于如愿按照广告上的地址将汇款单寄了出去。
今天上午,小鹏的父亲周顺第先生指着堆在桌上一台听不到声的收音机、一块调不出时间的手表、一台断头台灯、一个把“北”指向东北偏北的指南针和其他一些小东西。哭笑不得地告诉记者:“这就是花了25元邮购来的东西。要是摆在大街上,别说25元,就是2.5元我也不要。”收音机和台灯上找不到商标和生产厂家,试着按一按手表,四个按钮中只有一个能勉强按动,液晶屏上显示的数字却怎么也无法控制。“广告上说它是‘30米深潜水表’,昨天我想把它调出时间来,汗都下来了,它还是一点反应没有。别说防水了,连时间都显示不出来。”周先生说,“孩子最想要的就是这个东西,结果也是这个东西最让他失望。”
刊登着广告的儿童读物是一份在北京出版的正式刊物,广告也是以这家刊物的名义发布的,只是收款的地址成了深圳梅林某信箱。“当初寄钱出去,也是因为相信给孩子看的刊物不会骗孩子,谁想到还是中了计。”周先生认为,邮购中发生的骗局其实不少,如果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很少会有人去追究。“但这次设下的骗局竟然是针对孩子,利用孩子们的天真和信任,实在是太过分了。这对他们的成长得产生多少不良影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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