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上海黄浦法院受理首起探视权纠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16日09:49 新闻晨报

  “我有8个月没看到孩子了,她现在怎样了,我一点都不知道。现在,我哪怕能远远地看她一眼也好啊。”40多岁的周先生谈起他的女儿时,眼圈红红的。

  去年11月份,周先生和丁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判给了母亲,当时他没多考虑以后如何探视女儿,“我是她爸爸,看女儿总是应该的。”但他没料到,8个月后他竟为此而将前妻告到了法院。

  周先生还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女儿的情形。那是去年11月12日下午,丁某到他家将女儿领走,才5岁的女儿还不清楚父母已分开,高高兴兴地和妈妈一起走了。丁某将女儿领走后,就和女儿一起“消失”了。女儿不知被送到哪个幼儿园,前妻也不知道搬到了何处。周先生所有的线索,只是一个手机号码,几个月来电话打了几百个,但前妻只要一听是他的声音就马上挂断。他曾到丁某父母家询问,可丁的父母也称不知道其女儿的去向。他甚至去丁某的单位,却被告知丁早就辞职了。

  今年春节,周先生就想通过法律解决此事,但那时的《婚姻法》还没有关于探视权的。修订后的《婚姻法》一出台,他就马上到法院起诉了。他的要求并不高,每隔两周能陪女儿过上一天,带她到外面玩玩,“否则我真担心几年以后,就算见到女儿,我也不认得她了。”

  负责这一案件的黄浦法院朱桃英法官告诉记者,修订后的《婚姻法》第38条对探视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以法律形式保障了亲情的交流和维系。但在此案中,虽条款有了明确规定,可法院至今尚未联系到女方,如进行缺席审判,女方又不履行,法院该如何强制执行将成为又一难题。(本报记者唐宏伟)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时事论坛】【短信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经贸大在职研究生
  • 北方新兴铃木降价
  • 中国人旅行找中旅
  • 所有小吃一律1元
  • 新浪与你共成长!
  • 金长城“雷霆e击”
  • 美格装饰永恒品味
  • 北京月嫂爱心服务
  • 花园别墅办公用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文化新版--网罗天下文人 荟萃奇文妙笔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追踪高考动态 贴心服务考生
    联想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专题
    全新北京都市生活--引领时尚 白领必读
    订阅手机短信 知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最新行情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