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被换了“芯”的笔记本电脑,消费者当然怒不可遏,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退一赔一?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赵皎黎女士。
由于消法中将欺诈定义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因此,赵秘书长认为如果国家和行业内对于笔记本电脑该采用笔记本芯片有明文规定的话,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是欺诈,应该按照消法退一赔一。但如果没有这一规定,商家的行为仅仅是侵害了消费者对于商品真实信息的知情权。
类似的案例这两年屡见不鲜,赵秘书长谈起了前几年曾发生过的29英寸彩电使用18英寸彩电元件的案例,在该起消费者投诉中,由于质监部门对于电视机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所以消协将厂商的行为列入了欺诈进行处理。
在这起换“芯”事件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和行业规定,商家的行为算不上欺诈,那么消费者买笔记本电脑还有保障吗?赵秘书长说,消费者在购买电脑时可以问清楚机内的芯片到底是哪一种,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对方在发票上标明是“笔记本芯片”,如果出现“调包”现象,到时就能以欺诈来处理商家了。(作者:林劲榆)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