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名忠 通讯员孔献之)一名被害人无端怀疑谢氏兄弟在背后说自己坏话,寻衅勒索两人。彼此发生冲突却被打死;而谢氏兄弟虽致被害人死亡,却带有正当防卫性质,且能在案发后投案自首,故被法院从轻判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谢崇林和谢崇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
案发于去年10月。被害人龚某因怀疑被告人谢崇林、谢崇木兄弟二人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遂与谢氏兄弟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聪明”的龚某想出“一招”:用刀将自己的手臂砍伤,谢氏兄弟见状便将其送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此后,龚某便以此为借口,多次找谢氏兄弟索要“赔偿费”,后经人调解,谢氏兄弟付给龚某赔偿费人民币500元。同年11月10日晚9时许,龚某又到沙湾新桂路6巷9号前栋一楼找到谢崇木,以自己的血“不能白流”等借口,向其索要人民币2万元的“赔偿费”,谢便让其哥谢从森来进行调解。后被告人谢崇林及其妻子赵某也赶到,谢从森见劝说无效便离开了现场。此时,龚某便开始对谢崇木拳打脚踢,并拿高压锅盖要打谢崇木,高压锅盖被他人夺去。谢崇木感到忍无可忍便用手还击,将龚摔倒在地,谢崇林也上前帮手,二人轮流拿屋内的切砖刀和木棍朝龚某的头部和身上乱砍乱打,直到把龚某打倒在地不能动弹。后谢崇林到旁边小店打电话报警,自己在案发现场等候警方处理,警方接报后在现场将两被告人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龚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中头部广泛出血死亡。此案庭审时,被告人谢氏兄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作了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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