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 香港元朗大旗岭村骇人听闻的胶桶水泥藏尸谋杀案,经多月审讯及陪审团三日两夜约40小时退庭商议后,前日终在高院作出裁决,3名被告被控谋杀罪名全部不成立,仅首犯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
判决结果令控方感到意外;负责本案的东九龙重案组第三队的探员,亦表示惊讶。死者胡清河的父母,听到裁决后完全不能接受,频呼不公,情绪显得非常激动,胡母更欲冲向法庭大堂玻璃寻死而遭警员制止。
3名被告为23岁的陈文辉、18岁的方耀良及19岁的陈玮瑶,均无业。3名被告被控于1999年12月11日,于大旗岭村屋内谋杀22岁男子胡清河。而3被告在开审前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罪名。陪审团裁定首犯误杀罪时,指他是无意图杀人。
控方指首犯为了筹钱与女友李咏仪同居,以为维修手表的死者胡清河略有积蓄,而同第二及第三被告劫杀胡。事发当日首犯诱胡往大旗岭村屋,之后三人制服及绑起胡,劫去其提款卡,并对胡拳打脚踢一番索取密码。第三被告与首犯女友出外提款时,另两名被告继续索取胡其他提款卡的密码,期间两人以尼龙绳及枕头套勒胡致死,胡曾一度鼻中喷血。之后二人购买水泥及大水桶埋尸,翌日3被告烧掉胡的衣物后,将尸桶弃置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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