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一龚姓者因怀疑谢氏兄弟背后说了他的坏话,而寻衅勒索,在冲突中竟被打死。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进行了审理,谢氏兄弟致人死亡,但带有正当防卫性质,案发后又能投案自首,故被法院从轻判处。
去年10月,龚某怀疑谢崇林、谢崇木兄弟二人在背后说了自己的坏话,遂与谢氏兄弟二人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龚某用刀将自己的手臂砍伤,谢氏兄弟见状便将其送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此后,龚某便以此为借口,多次找谢氏兄弟索要“赔偿费”,后经人调解,谢氏兄弟付给龚某赔偿费人民币500元。同年11月20日晚9时许,龚某又到该市沙湾新桂路6巷9号前栋一楼找到谢氏兄弟,以自己的“血不能白流”等借口,向其索要人民币2万元的“赔偿费”。争吵中,龚某对谢崇木拳打脚踢,并拿高压锅盖要打谢崇木。谢崇木感到忍无可忍便出手还击,打得龚某头部广泛出血,最后死亡。事发后,谢崇林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警方处理,警方接报后在现场将谢氏兄弟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案发时谢崇木、谢崇林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但在被害人被按倒在地后,仍持木棍和切砖刀向被害人龚某头部、身上乱砍,致被害人死亡,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案发后谢氏兄弟打电话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谢崇林、谢崇木有期徒刑5年和4年,被告人表示服判。(罗艾文 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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