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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胎儿拍照”服务涉嫌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47 东方早报

  “你看,小家伙的脸转过来了。眼睛、鼻子,都很清楚。”随着医生慢慢移动手中的探头,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在南京健威医院B超室,通过“彩色B超”的显示器,看到了一个六个半月大胎儿“面部形象”的特写。隔着屏风,躺在检查床上的“准妈妈”林女士轻声问:我未来的宝宝漂亮吗?

  南京健威医院推出的这项利用彩超技术为还未出生的宝宝拍“照片”的
服务日前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通过仪器,不仅能为胎儿拍下照片,甚至还可将其在母体中“动作”制成VCD永久保留,整个过程约耗时一个小时,64张胎儿面部照片、一盘长约一分钟的VCD,费用为500元。

  有法律界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胎儿拍照”提供影像资料并获取营利,并且“不能避免提供性别鉴定”,已超出了医院的经营范围,存在违规违法经营嫌疑。

  服务超出医院经营范围

  据了解,该项服务的对象为5~7个月的胎儿,此前已有100多名孕妇为胎儿拍了照,由于没有进行宣传,直到一部分“胎儿照片”近日被一些母亲传到网上后才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据该院门诊部主任贾季平介绍,“至少江苏省的其他医院都还没推出这项服务”。而早报记者走访的南京多家公立医院则表示“不会考虑”,因为“常规检查都忙不过来,没时间”。

  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是不向国家交纳税收的,它的责任是“救死扶伤”,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建新认为,医院没有经营商品的权利,“提供与诊疗无关的影像资料并获取营利,已超出医院的经营范围,可以说是违规经营。”

  几厘米之隔即可辨性别

  本月初,

卫生部发布通知强调,严禁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而在为“胎儿拍照”服务的过程中,“拍照”与“胎儿性别鉴定”仅仅几厘米之隔,只要医生稍微移动探头的位置便可知道胎儿的性别。

  “这可能为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便利条件。”南京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晓红表示,拍照过程中无论从医生的主观上还是从检查的技术上看,特别是在利益驱动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都无法保证不向“准妈妈”或其近亲提供性别鉴定。

  医院称已规定“禁拍部位”

  据悉,为防止涉嫌“胎儿性别鉴定”,南京健威医院特别规定:B超医生须先通过抚摸孕妇腹部判断出胎儿头部的位置,且仅为面部“拍照”;同时,医生不得透露胎儿性别。

  该院B超室主任尤红坦承,不少接受拍照的孕妇都会询问胎儿性别,“这确实也是对医生道德底线的挑战。”尤红表示。

  “准父母为胎儿拍照目的是多样性的,医院提供这项服务具有风险性。”殷建新律师表示,“胎儿拍照”服务无法避免存在提供性别鉴定的隐患,有违法之嫌疑。

  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胎儿拍照”服务他们的确听说过,但B超医师的行为如能保证不看“性别部位”,则不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由于B超的部分原理与

数码相机一样,可以删除资料,“如双方达成共识,卫生监督机构查起来恐怕无法取证。”

早报记者 王海平 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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