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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吃癞蛤蟆中毒一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7:4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9月17日讯 (记者王海燕) 记者今天从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13日中午,昌江县红田农场十一队的一对姐弟食用了其爸爸煮的蟾蜍,两人都中毒。其中1岁多的弟弟中毒死亡,3岁多的姐姐经治疗已康复出院。据统计,近半年来,我省已相继发生三起因食用或误食蟾蜍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共造成9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省食安办在此郑重告诫:蟾蜍有毒,切勿食用。

  12日,韦先生抓到两只蟾蜍,杀掉一只,另一只养在浇菜的水塘中。13日,他又杀掉另一只。一对子女吃完后不到半小时,突然出现中毒症状,他马上拨打120。儿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女儿的病情则较轻,第二天就出院了。 据了解,昌江县红田农场十一队的贵州人韦先生以前抓过几次蟾蜍,剥皮掏内脏后,煮给子女吃,没有发生这样的事。

  事故发生后,昌江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食品

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开展医疗救治和现场调查取样工作。同时,通过昌江县电视台《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栏目及昌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向社会通报中毒事故,告诫广大群众切勿食用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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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蟾蜍是无尾目、蟾蜍科动物的总称。最常见的蟾蜍是大蟾蜍,俗称癞蛤蟆,在我省广为分布。其背部皮肤上有许多疣状突起的毒腺,可分泌蟾蜍素,尤以眼后的椭圆状耳腺分泌毒液最多,其卵也有同样毒素。人在食用后数分钟即可发病,先是口唇发麻、上腹部不适、腹痛,随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神经症状,严重的会出现昏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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