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ED导致伤残 医院赔偿患者5万余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30 大河网-大河报 | |||||||||
□记者刘昌武实习生王洪岩 本报郑州讯一阳痿患者到医院治疗,结果发生医疗事故,导致其八级伤残。昨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郑州市第二中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等共计5万余元。 2004年4月,郑州市民铁某在出现较严重的阳痿症状(简称ED)后,到郑州市第二
经铁某申请,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铁某的症状与郑州市第二中医院的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完全责任。今年5月底,法院又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铁某的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为原告治疗过程中,治疗医师属异地超范围执业,被告为原告提供的局部注射药物无“三证”,且门诊病历记录有疑点,不正规,致使该案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被告应承担完全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法安金川粤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