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挪用两百多名孩子收养费炒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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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7: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4月25日电(记者代群)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了解到,挪用数百名被收养孩子的收养费进行炒股,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原助理调研员、安徽省婚姻收(送)养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某,近日因挪用公款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14日至2004年1月7日,因该中心会计辞职,由开票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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