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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保贞操坠楼摔残 生父将其掐死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女儿为保贞操坠楼摔残生父将其掐死被判3年

被告人王廷和被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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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保贞操坠楼摔残生父将其掐死被判3年

庭审后,家人给王廷和剥了一个香蕉 ■记者 王辉 摄


女儿为保贞操坠楼摔残生父将其掐死被判3年

曾经健康快乐的王琼 ■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她是一个无辜的女孩。

  21岁的妙龄花季,为保贞操,拒绝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五楼坠下摔成高位截瘫。

  他是一个无奈的父亲。

  据他供述,为给女儿治病,他四处筹借10余万元,保住了女儿的生命。但他不愿意看到女儿被折磨的样子,又将女儿掐死

  情与法的碰撞,法庭作出了宣判。

  新闻回放

  无辜女孩两次噩运

  2006年1月13日19时,王琼死了。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尸检认定:王琼颈部有明显掐痕,系窒息死亡,他杀。

  死者的父亲王廷和(辽河油田原职工)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发后,王廷和这样交代:“1月13日18时许,老伴给女儿喂完饭之后外出,家里只留下我和女儿。19时,听到女儿不断地咳嗽,我来到女儿房间,问她是否要喝水,王琼回答说不喝。我回到自己房间后,又听到女儿一阵咳嗽声,心中特别烦躁,拿一条毛巾将女儿的口、鼻捂住。女儿挣扎过程中,我用手掐住她的颈部,直至她停止挣扎。”

  对于杀死女儿的动机,王廷和说:“为女儿治病花费了约20万元,家中欠了10多万元的外债,自己又无经济来源,于是动了杀机。”

  王琼是个不幸的女孩,在被父亲掐死之前,她为了逃避男友强奸从五楼坠下,摔成高位截瘫。

  2005年6月1日晚,在盘锦市兴隆台区金河小区一临时住宅内,王琼的男朋友沈某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王琼拒绝,在双方撕扯中王琼从五楼坠下,造成高位截瘫。

  沈某因强奸罪(未遂)被判刑,应赔偿王琼各项经济损失17万元。然而,对方却无力赔偿,只赔付1万元。

  庭审现场

  故意杀人罪成立但社会危害小

  昨日9时,随着人群骚动,被告人王廷和被带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人们的目光都投到了王廷和的身上。他的一位亲属小声地告诉记者:“他的头发都白了,太憔悴了!”

  公诉人指出,王廷和目无国法,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王廷和向法官表明了杀死女儿的动机与心态。“我想让她减少痛苦,快点解脱,才掐死女儿的。当时,女儿死后我也不想活了。所以,当时并没有向警方说女儿求我掐死她的事实。”

  辩护律师孙洪文称,在法律上王廷和是犯罪嫌疑人,但在情理上,他更是一个被害人,女儿高位截瘫后,为给女儿治病,向亲友借款,在女儿哀求下,帮助女儿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王廷和体现的都是一个弱者。

  公诉人也指出,案发后,500多人联名为王廷和请愿,希望能够法外开恩。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鉴于被害人死前多次有自杀念头,被告人又是在不忍看到女儿活在人间遭受折磨的情况下不得以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72条的有关规定,判决王廷和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

  法庭特写

  庭审五次下跪宣判后猛吃东西

  当法官第一次问他“你的女儿是否是你掐死的?”时候,他突然跪在地上:“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给我说话的机会!”对于掐死女儿的事实,他供认不讳。

  几分钟过后,当一份证据呈现在王廷和眼前的时候,他第二次下跪,然后,转身又给旁听席上的亲友跪下,边流泪边说:“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法官……”

  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王廷和泪如雨下,先后五次给法官下跪。每一次都是在法官给他说话机会的时候,每一次他都是泪流满面,每一次都双手合十,深深叩首,言语中充满了悔恨与自责。

  “我很满意!”这是庭审结束后,王廷和在接受众多媒体采访时的回答。亲属给他剥了一个香蕉,他大口地吞下,妻子连忙递给他一瓶已经拧开盖的矿泉水。在一旁的儿子,大声地喊了一嗓子:“爸,我等你回家!”

  质疑焦点

  “女儿求父亲杀自己”是否可信

  最初,警方调查中,“经济压力大,看着女儿活受罪”是王廷和掐死女儿主要缘由。不久王廷和却说:“是女儿求我掐死她!”

  一位警察说:“王琼都死了,谁能证明王琼求父亲杀死她呢?”

  在后期律师调查取证中,王廷和吐露实言:“女儿都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那么,王廷和为什么又要说出实情呢?

  王廷和说:“因为,妻子、儿子还需要我养活,还应该为家庭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律师孙洪文称,如果王琼没求父亲掐死她,那么,在掐死她的过程中,应该做强烈的挣扎,起码会抓伤王廷和的手或胳膊,然而,事发后,王廷和的手和胳膊完好无损。

  亲友评价

  他掐死女儿应是迫于无奈

  一个朋友说,“他是那么的老实,那么忠厚,怎能杀人呢?他连小鸡都不敢杀!”

  社区和街道出具证明,“王廷和平日为人老实、忠厚、待人真诚、善良;做人踏实本分。在外是一个好同事、好朋友、好邻居;在家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亲属。”

  一位邻居说,“王廷和掐死女儿是迫于无奈,也是为了让孩子尽快减轻痛苦!”

  王廷和的亲朋好友、同事邻里500余人联合签名,上书至检察院和法院请求法外开恩。

  律师解释

  掐死女儿是“类似安乐死”

  纵观整个案件,一个焦点问题凸现出来:王廷和掐死女儿算是帮助女儿“安乐死”吗?

  律师孙洪文说,在王琼强烈要求下,才诱发了父亲王廷和的犯罪行为。应该说,王廷和的行为不但没有违背王琼的意志,反而是顺应了王琼死的要求。这与“安乐死”有着极其类似的案发环境。

  然而,我国有学者给安乐死下过具体定义:“在不违反晚期绝症患者的意愿或受其委托的前提下,出于对患者的同情和帮助及其死亡权利和个人尊严的尊重,不给或撤销引起疼痛或痛苦的治疗或采取措施使患者以无痛苦的方式结束生命。”有学者指出,从这一定义可知安乐死是一种人工控制的死亡状态,而非死亡的原因。

  对此,孙洪文说,王廷和掐死女儿只能说成帮助自杀,或者是类似安乐死,并不能称之为帮助女儿实施安乐死。

  兴隆台区人大代表李宝忠参加完庭审之后说:“目前,安乐死在我国法律上是一项空白。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是在详细调查了解案情之后,充分地考虑到民众意愿,当事人意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的公正判决。”

  各方评论

  凸现社会公力救济匮乏

  生父掐死女儿,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一位叫云哲的网友:“如果,王琼没被父亲掐死,那么,她又该怎么死呢?”

  无名网友留言:“没钱治病,只能活活被病魔折磨死!如果有人伸出援助之手,也许惨剧不会发生。”

  律师孙洪文说:“这凸现了社会公力救济的匮乏。在王琼药费紧缺关头,如能得到社会救济,也许悲剧不会发生。”

  对于这一点,王廷和所在社区已为其办理低保。“低保这点钱是远远不够的给孩子看病的。”孙洪文律师说,案发前,王廷和一家人所需要的救助并不是每月几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而是一个家庭面对突发事件、意外事故而进行抵御的保障。这种保障并非只有王廷和家里需要,而是每个家庭都需要。否则,灾难来临的时候,后果不堪设想。本报记者王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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