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45天半只有100元 律师提醒打工者签订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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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4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我辛辛苦苦工作了45天半,工资却只自一百多元……”昨天下午,来自徐州的吴女土向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 据吴女士介绍,今年2月21日她到南京雷创格兰帝沙发厂当学徒工。3月1日,单位和她签了一份协议,规定在学徒期间每个月的工资为600元。“由于单位的业务比较繁忙,经常加班到深夜,有时后甚至到夜里12点多。虽然苦了一些,但是我很珍惜这份工作,一直在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医院,检查后发现,患有严重的贫血。医生建议她休息两个星期,可在休息后,吴女土还是感到身体不太舒服。于是就在4月24日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并且还提交了辞职报告。“在结算工资的时候,会计告诉我工作了45天半,工资是740元。我领钱时却被告知还要扣除风险抵押金、培训费、伙食费六百多元。这样算下来,我所能领到的工资就是100多元,这就是我辛苦45天半换来的血汗钱?”吴女士感到很是惊讶。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雷创格兰帝沙发厂的胡经理。胡经理表示,他并没有说只给吴女士—百多元钱的工资,算出的总工资是740元,扣除—个半月的伙食费150元,再扣除旷工罚款,给出的工资是500元。之后,劳动局和街道办事处也来核实并和她协调过,但都没有成功,她不要这500钱了。另外他们单位实行的是计件制,而吴女士的工作记录上,连普通学徒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而对于吴女士所说的加班到夜里12点多,胡经理表示,工人—般加班到晚上晚上10:30就结束了。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的卜涛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法律上也没有关于学徒工的相关规定,只有正式员工才享受合同法的保护。同时卜涛律师也提醒广大打工者,在单位工作时,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合同,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