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用竹签扎烟头烫等手段强迫少女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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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3:03 重庆晨报 | |||||||||
8名年轻人被检方以组织卖淫罪和强奸罪提起公诉,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报讯 (记者杨野) 昨日,在一中院大审判厅内,八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一字排开,低头站在被告席上。他们涉嫌采用竹签扎手指、匕首划脊背、烟头烫大腿等暴力手段,强迫包括广安少女莎莎(本报曾作详细报道)等7名女子卖淫,造成1人轻伤、1人因无法忍受跳楼的严重后果。这伙人被检方以组织卖淫罪和强奸罪提起公诉。
手段残忍 强迫7名女子卖淫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5年6月初,无业游民李亚出资在渝北区龙溪街道租房开设了一家“宏盛休闲中心”,其真实目的是招揽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同时,李亚邀约其表弟李静前来帮忙“看场子”,并负责招揽妇女卖淫。李静先后邀约夏东、钟剑桥等社会无业人员到“宏盛休闲中心”帮忙。 随后,李亚安排李静、夏东等人先后前往铜梁县、涪陵区、九龙坡区、四川省广安市等地将7名妇女强行骗回“宏盛休闲中心”,这些受害女子中,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不到18岁。随后,他们就采取威逼拍裸照、说出家庭住址成员、殴打、强奸等手段强迫妇女们进行卖淫活动。 广安少女莎莎因为拼死不从,而惨被这些人多次毒打,最后一次将莎莎毒打后,扔到巴南区李家沱附近的荒山上,才最终导致案发。 欺瞒亲人 称只是打工当保安 昨天早晨9点,8名被告人在近20名法警的押送下,到达一中院时。早早等候在法庭外面的家属们见押解被告的警车到达,一涌而上。 据被告人钟剑桥的母亲说,他们已经快一年没有见到儿子了。儿子今年21岁,说自己是去年7月12日离开宏盛休闲中心的,只是在该休闲中心打了10多天工,在里面做保安工作,离开休闲中心后,儿子去年7月回了家,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儿子也一直没有告诉父母发生了什么事情。 直到一天,他们在报纸上看到有多篇连续报道,报道中说儿子所在的休闲中心涉嫌强迫少女卖淫,老板跑了,中心关门,这才反过来问儿子发生了什么事,儿子便将实情说出来。 没多久,钟家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要他们的儿子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并要求钟剑桥在家等着。警察来后,将儿子带走,之后一直就没有见过儿子。 庭审现场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庭审中,面对检察机关指控8名被告犯下组织卖淫罪和强奸罪,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有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组织卖淫罪的罪名有异议。 中午休庭时,被告人钟剑桥的母亲接受采访时,钟母显得十分难过,她说:“哪个晓得他会在外面做坏事哟!早知道会出这么大的事情,就不该让他出来打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