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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争执心不满 放火烧自家厂换来一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4: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1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胡珊 张雄)杨某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为泄不满情绪,竟用随身的打火机点燃自家厂房。今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5日下午3时许,杨某在奉化市自家的服装辅料厂办公室内因要求撤换会计一事,与时任该厂的会计发生矛盾,并由此引发了杨某的不满,为泄愤,杨某用随身携带的打
火机点燃办公室内存放的无纺布样品,而后又窜至该厂四间卧室和三间杂物间,分别点燃房屋内的棉被和布角料等物,引起存放在七间房屋内的物品着火。因火灾被该厂职工及附近群众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经宁波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杨某某精神上为适应障碍,作案时具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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