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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托运行李内现金被盗国航拒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3:05 北京娱乐信报

  “托运行李内的2700元现金丢了,国航却只赔偿200元。”昨天,深圳来京游玩的王先生闷闷不乐,几天前到北京刚下飞机就发现托运行李中2700元现金不翼而飞,面对国航的处理结果,王先生表示不甘心。

  乘客

  托运后2700元现金不见

  5月10日,深圳的王先生满心欢喜地来到机场,准备乘坐国航1304航班去北京游玩。“您的行李需要托运。”在他更换登机牌时被告知,其随身带着的旅行包需托运。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王先生顺利登机。

  飞机抵京后,王先生取行李时发现,旅行包后侧的锁链被拉开,其中三包万宝路香烟和钱包内存放的2700元现金都不见了。“我只带着一个包,所有的物品都放里面了,没想过会出意外。”王先生说,对其丢失的现金,国航却只答应赔偿200元,这让他心里很不痛快。

  行李查询处

  “现金丢失很难认证”

  国航地面服务部行李查询处的工作人员称,对于王先生2700元现金丢失的事实很难认证,所以航空公司无法按照乘客所说数目进行赔偿。

  另外,国航一般是根据乘客托运前后行李的重量差按规定作出赔偿的,而王先生的行李重量前后并没有任何损失。所以国航出于友好处理问题的角度,决定对王先生所称丢失香烟的事实进行200元的赔偿。

  质量安全部门

  要仔细阅读《旅客须知》

  “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内夹带机密文件、资料、外交信袋、有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承运人对交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国航地面服务部质量安全部门工作人员称,在机票上《旅客须知》中,关于托运行李中不准夹带货币等贵重物品有明确规定,“所以对于乘客丢失的现金无法赔偿。”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乘客,拿到机票后一定要仔细看一下机票上的有关内容,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必须要遵守的

航空运输规定,这样是对自己的负责。

  信报记者 汤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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