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劫持汽车抢劫女副总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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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24 法制日报 | |||||||||
本报南京5月18日电 李自庆 今天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劫车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在高档美容院前守候抢劫某知名企业女副总经理的两名安徽籍男青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现年24岁的张晖和21岁的钱久合,均系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好逸恶劳的他俩经预谋,于2005年12月中旬来到南京,打算在高档美容院前守候前来做美容的有钱女人实施抢
车子开到东郊仙林附近的一僻静处,两名歹徒用事先准备的胶带将女副总捆绑,并以语言威胁、持车内香水瓶击打其头部等方式,抢得其随身携带的280元现金及白金项链、手机、手表及工商银行卡一张。两人逼女副总说出银行卡密码,她只好乖乖地如实相告。得手后,两人将劫持的汽车及女副总扔在了原地,便随即逃离了现场。两人在南京市区及合肥市,持女副总的银行卡共提现、消费了人民币12904元,过起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怎知5天后,接报的南京警方便将他们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在闹市区劫持汽车对他人实施抢劫,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两人在犯罪中作用相当,均系主犯。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