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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乘客检举逃票被打 称司售将逃票者放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0:48 华夏时报

  乘客:司售人员放走逃票者公交说:车上打架应属斗殴

  本报记者彭信琼 通讯员李鹏报道 “在公交车上检举另一名乘客的逃票行为却在车上被打伤。”市民薛先生诉称,司售人员还将逃票者放走。昨天,薛先生告公交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乘客起诉

  检举逃票腿被打骨折

  昨天,被推上被告席的是北京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面对被告,薛先生诉称,2005年6月20日早上8点,他乘坐27路公交车,从四道口上车准备到德胜门,该车是自动投币交费,乘客从中门上车,从前、后门下车,中门由一个售票员负责监管乘客投币。当车行至动物园站的时候,从后门挤上来一个年轻男子,没有交钱。“你交钱了吗,应该从中门上车。”薛先生对那名男子说,该男子马上就恼了,对薛先生大打出手,旁边又过来一名年轻男子,也对薛先生拳脚相加。

  薛先生在法庭上说,当车行至北京天文馆一带时,“我的眼镜被打碎,鼻子和脸上都被打伤,流了很多血,我打电话报了警,但公交车的司机和售票员,却停车打开了车门,我上前抓住正要逃走的一名男子,结果又被踹了几脚。由于孤立无援,两名男子最终逃离了现场”。薛先生后被诊断为右腿骨折,住院103天。

  薛先生认为,27路公交车司售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公交公司与自己之间的客运合同,没有履行将自己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将两名打人者放走使得自己的损害结果加重和扩大,因此起诉公交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赔偿各项损失5.3万余元。另据了解,目前警方还没有找到两名打人的男子。

  公交回应

  打人男子扒车门逃走

  公交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代理人辩称,据当天当班的售票员表示,在公交车的行驶过程中听见有人喊“别打了”,才看见有乘客打架,于是马上停车并拨打120,将被打的薛先生送往

医院,与薛先生发生争执的两名男子是将车门扒开后逃走的。对于薛先生自述的检举逃票行为,代理人当庭未表示异议。

  公交代理人还表示,薛先生所受的伤害不是由客运分公司造成的,在薛先生被打后,售票员也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公交公司还认为薛先生在车上打架应属斗殴,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找打人者要求赔偿。所以不同意薛先生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由于需要调取当天司售人员及相关证人在公安局所录口供,当事人要补充新证据,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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