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女高工被害案嫌犯一审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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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8: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水桂)昨日,备受关注的女高工被害案在合肥中院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昭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 2005年4月11日晚,张昭窜至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宿舍区,从厨房窗户攀爬进入25幢403室郑某家中行窃,惊动郑某后,张昭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床单割成布条,将郑某捆绑,逼迫其交出约1100元的现金和银行卡,并威胁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张昭逃离现场时,因
5月12日下午,本案在合肥中院开庭审理,张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任何异议,加之受害人身份特殊,影响重大,案犯张昭原本是一名大专学生,因为心理成长不健康,又沉溺网络而踏上歧途,社会警示意义深远。 法院认为,张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在劫得财物逃离现场时,张昭又杀害被害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昭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最终决定执行死刑。法院还判定张昭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7708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