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肖复兴描写他人私奔被诉侵犯名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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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3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 作家肖复兴一篇描写老北京兴隆街的故事引发了名誉权官司,文章中提到“炒锅店闺女”跟人私奔。昨天,已68岁的“炒锅店闺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宣武法院提交诉状否认此事,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由于肖复兴的这篇故事曾刊登在北京某报的四合院栏目中,因此“炒锅店闺女”直接将媒体列为被告。 这篇《兴隆街上兴隆象》的文章描述了解放前崇文兴隆街的民间故事,其中在描写
68岁的王老太诉称,她就是王和花生炒锅店闺女,但她既没有与同济茶店掌柜的爸爸“好上”过,更没有所谓的“私奔”。况且她早已结婚生子,现已子孙满堂,何来“见不着个人影”。 王老太的律师说,王和花生炒锅店在当时很出名,这篇报道刊登后,王老太的邻居认出后开始议论纷纷,她的家人也开始谈论,王老太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痛苦,报道也给她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影响。 对此,《兴隆街上兴隆象》的作者肖复兴说,他只是在描写解放前的老北京兴隆街街头巷尾的民间故事,且文中内容大多来自百姓的口口相传,“这些店铺已经不存在了,我没办法核实。”肖复兴说,他和讲述这些故事的百姓都没有恶意,文中没想要针对哪个人,更没想到会有人站出来称自己是文中的原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