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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黑团伙以反扒作幌子敲诈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23 潇湘晨报

  益阳2006年打黑除恶第一案告破 16人落网14人被批捕

  在益阳市区,一群年轻男子纠合在一起,打打杀杀。他们被称为“街头大佬”。

  他们搞钱的主要手段是“反扒”。在街头,他们随便看中一个侵害目标后,便以“反扒”名义将无辜的受害人“屈打成招”,然后轻易得到受害者家人送来“了难”的赎金。20
多名团伙成员共分成4帮,虽无固定“老大”,但不管哪帮人“有事做”,都会相互帮忙。他们在当地制造了系列持刀抢劫、绑架案。他们两次对抗民警抓捕,并将一名办案民警连砍8刀。

  系列暴力犯罪案件,引起了益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此案最终被列为该市2006年打黑除恶第一案。专案民警转战广东及我省益阳、郴州、湘潭等地,最终将16名涉案嫌凶抓获归案。

  益阳警方透露,截至目前,该团伙已有14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绑匪拒捕砍民警

  3月6日晚6时42分,家住益阳赫山区龙光桥镇的曹某来到赫山公安分局会龙山派出所报案称:其弟在桥南一摩托车修配店当学徒,当日下午4时左右,被一伙来历不明的小青年打伤后遭绑架。

  接到报警后,赫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利明、刘泸湘和会龙山派出所当晚值班的3名民警会合后火速处警,决定利用曹某交钱的时机将绑匪抓获。

  当晚7时10分,曹某接到绑匪电话:“你弟弟在我们手中,马上准备4000元钱,在桥北收费站赎人,不准报案,否则,你就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

  晚上10时许,来不及进行过多部署的处警民警通过简单商议后,决定由赫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利明身着便装,与曹某乘坐同一台的士,其余4名民警乘另两台微型面包车跟随其后。

  几分钟后,刘利明和曹某坐的士来到丫头饭店前。车刚停稳,突然从路边两台出租车上下来10余人,提着砍刀,杀气腾腾朝他们围过来,夜色下明晃晃的尖刀直逼曹某。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刘利明立即意识到事态严重,他大喊一声:“我是公安局的!”随即用自己的身体作掩护,将围在曹某身边的歹徒挡在身后,但穷凶极恶的持刀歹徒根本不听警告,反而挥刀直向他砍将过来。

  刘利明立即感觉胸前一阵剧痛,曹某安全脱离险境,而刘利明却身中8刀,头部、胸部、腹部多处被砍伤。当歹徒看到跟在后面的民警赶来时,一窝蜂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之后,绑匪惶恐不安,放了人质。

  当晚,“3·6”案件侦破专案指挥部成立。

  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过全城摸排,案情很快有了新的进展。3月7日,犯罪嫌疑人田某、龙战、桂思文被擒获。

  与此同时,通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多警种密切配合,专案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公安机关经审讯得知:现场抓获的田某等3人不但是“3·6”案的制造者,同样是此案的主要参与者。他们的背后,是一个以田某、桂思文、龙战、徐志、“山鸡”、“牛几”、“威几”等人为骨干,涉案成员达20余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中团伙成员“锋几”才15岁。该团伙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大肆进行抢劫、绑架、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10多名主要团伙成员的相继落网,这一恶势力团伙的真面目逐渐清晰。

  以“反扒”作幌子敲诈抢劫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最主要的“搞钱”手段竟然是“反扒”,当然他们口中的“反扒”并不是见义勇为,而是进行敲诈、抢劫的一个幌子。

  今年2月20日,田某、徐志等10余人相约到街头寻找“扒手”。上午11时左右,他们“看中”了资阳家润多超市前一袁姓男子,随即将其绑至沿江风光带一歌厅的包厢内,其中有人谎称袁某几个月前扒了他一名朋友的钱,几人采取罚跪、抽耳光等方法对其进行折磨,并拿出数把砍刀对其进行威胁。袁被逼无奈,乖乖“承认”了扒窃行为,并在一番讨价还价后,由其姐姐送来2000元钱“了难”。

  次日上午,田某一伙在桥北广场再次遇到袁某及袁的一些朋友,他们以袁某企图邀人报复为由,将袁某及两名朋友绑架,在对袁一顿毒打,拿走3人身上的数百元现金后,又一次逼袁叫家人送来2000元。

  3月2日,“山鸡”等人认定正在资阳区爱丽丝超市边一饺子馆吃早餐的邱某、江某是“扒手”,将两人绑至一歌厅包房内。从衣着打扮上看,他们认为,江某有钱一些,于是以同样的方式逼其承认了扒窃行为,并索要到了1500元。

  “街头大佬”的罪恶青春

  据田某等人交待,他们这20多名团伙成员,共分成4帮,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的“老大”,但不管哪帮人“有事做”,都会相互帮忙,平时尽管互相有联系,但多数只知道“小名”,他们主要是通过上网和平时在街上“打流”认识。

  他们中的大多是初中、小学文化,很早就在街头闲荡,父母有的常年在外,很少管他们,有的甚至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前两年,他们之中的许多人都为地下赌博场所充当“护院”,后来公安机关加大对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后,他们也随着“失业”,在侥幸逃过公安机关处罚后,在街头纠合在一起,打打杀杀。

  他们中间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最大的也不到30岁。他们认为,要在街头混出点名堂,他们没有过多的资本,只能靠人多,靠手狠,靠“刀子”说话,于是他们动辄就是10多人蜂拥而至。既要“讲义气”,又要“搞钱”,于是,抢劫、帮人了难等勾当无所不干。仅2006年以来,该团伙就先后抢劫袁某、黄某、曹某、邱某、江某等人,并砍伤多人,抢得现金1万多元,作案20余起,犯下累累罪行。

  本组稿件文/图 蔡学军 曾晓林 王冠华 伍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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