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坠楼身亡父母告开发商索赔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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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6: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白民叁朱学礼 记者 殷骏)15岁孩子莫名失踪,竟被发现坠楼而死。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昨天,白下区法院审理一起蹊跷的少年坠楼案。 去年8月5日晚7点,家住锁金村的15岁男孩张彤(化名),离家去超市购物,就再也没有回家。当晚11点45分,张彤的父母向警方报案。10天后,他们终于找到已死亡多日的儿子。
警方经现场勘察及鉴定,认定张彤是在8月5日晚12点左右,从白下区一尚未交付楼盘的顶楼坠落而死。 张彤之死,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直到现在都还是个谜。 去年年底,张彤父母将事发楼盘的开发商告到白下区法院。他们诉称,开发商对尚未交付使用楼盘应有看管义务。可该楼盘却无人看管,属严重失职,致使未成年的张彤得以进入该建筑物并坠楼,故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6万余元。 昨天,此案开庭审理。开发商表示,此案如是他杀,应追究犯罪分子的刑责;如是自杀,则不该由开发商担责。只有当张彤从顶楼意外失足,开发商才应承担责任。可该楼顶楼设置了高达1.4米的栏杆,失足的可能性不存在。此外,尚未成年的张彤深夜离家,应由监护人陪同。 但张彤父母则表示,建筑工地的管理应很严格,但事发时却没人发现张彤从高空坠落,这就证明开发商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因此,开发商没有尽到安全义务,与张彤之死存在因果关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