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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指使少年在北京西四环发小广告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2:56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王悦) 前不久,在西四环岳各庄北桥的辅路上,时常会有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向过往车辆发放小广告,内容都是什么“办证”、“刻章”之类。经公安机关调查,挖出了指使这群少年发放小广告的幕后老板陶某。6月1日,丰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陶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知道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为避追查,陶某专门从老家找来了14岁的小三和15岁的
小五,让他们在岳各庄北桥发放这些小广告和名片,每月给两个孩子各500元。自己则隐身幕后,坐镇指挥。陶某买进了钢印机、钢印模、公章、身份证外皮和驾驶证外皮等造假工具,每件进价20元,陶某以50到70元的价格再卖出。作案期间,陶某总共卖出假公章12枚、假证件13个、钢印模3个,从中获利1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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