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名男子枪杀女子抢劫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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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2:05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昨天,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分别犯有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盗窃罪的陆双福、任建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市高级法院已于6月6日对此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任建华上诉,维持并核准了一审法院对陆双福、任建华所作的死刑判决。 陆双福曾因犯抢劫罪、私藏枪支、弹药罪等被四次判刑,任建华曾因犯撬窃罪、组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陆双福分别构成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盗窃罪;任建华的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任建华、陆双福均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该院一审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盗窃罪三罪并罚决定对陆双福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两罪并罚决定对任建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任建华不服,提出上诉。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陆双福、任建华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焦晓虹 通讯员 高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