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状告肯德基索要补偿金被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3:2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 徐延格为肯德基工作了11年,在一次工作失误后被肯德基开除。徐延格遂起诉“老东家”,索要11年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昨天,东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认为,徐延格是被另一家公司派到肯德基工作的,因此驳回了他的请求。 在该案中徐延格起诉称,1995年,他到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做仓储搬运工,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5月,肯德基突然通知员工与时代桥劳动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
肯德基对此解释说,徐延格是时代桥公司派遣到肯德基的员工,肯德基将徐延格退回时代桥公司也就结束了劳务派遣关系。 昨天,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后作为时代桥公司的职员被派遣到肯德基工作,徐延格与肯德基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驳回了徐延格的诉讼请求。对于徐延格称他与时代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受肯德基胁迫签订的,属无效合同,法院认为应另案解决。 徐延格的律师徐玉领对此认为,肯德基这种大企业是在利用劳务公司规避自身应该向劳动者承担的责任。他说:“许多劳务公司规模小,劳动者与这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很难得到与在大公司同样的保障。大公司也可以轻易逃避风险。”徐玉领律师认为,徐延格同其他在招聘时便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劳动者不同,因为他已经在肯德基工作11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