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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勒死疯儿子 全村村民要求法院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3: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6月15日重庆消息(记者 陈代泽) 因身患精神病的儿子长期骚扰邻居和家人,7旬老父不得已将其杀死。最近,重庆市忠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位父亲有期徒刑11年。

  此案被告人名叫李光玉,今年69岁,忠县东溪镇农民。一家人原本生活得十分平静,但在2003年儿子李真离婚后一切都改变了。李真离婚后,他的前妻远走他乡,他逐渐变得
抑郁、消沉起来,常常独自发呆,整天不说一句话,有时会站在一个地方好几天一动不动。

  2004年的7月,神情恍惚的李真离家出走,去年6月又突然回到家中。这时的李真开始损坏邻居及家中的东西、随地大小便,甚至放火烧房。邻居们对李真十分不满,李老汉只能每天陪着笑脸给别人赔礼道歉,回到家中却还被神智不清的儿子卡脖子,甚至遭刀砍、锯子锯。李真的行为令一家人苦不堪言,李老汉害怕家里的锅被儿子打破,晚上睡觉时还要把锅藏起来。每一天,李家人都在惶恐中度过。

  今年2月18号清晨7点多,李真又开始损坏家里的家具。李老汉喊来2名村干部一起把儿子控制住,他还用尼龙绳把儿子捆绑在自家房屋砖柱上。村干部离去后,不堪忍受的李老汉想起这些年来儿子到处惹祸,遂产生将其打死的想法。他拿起一根木棒猛击儿子的头部,直到儿子不再动弹。当天下午1点多,李光玉以为儿子已死,就解开儿子身上的尼龙绳,去通知亲戚准备把他埋了。谁知,李老汉走后李真渐渐苏醒过来,他起来就往外走。李光玉得知后连忙追了上去,在一田坎处用尼龙绳把儿子勒死。

  案发后,李老汉所在村委会及村社98人联名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处。重庆市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光玉在被害人没有加害行为时将其致死,不能认定是义愤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被害人在患病期间经常伤害他人、损毁财物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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