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轮奸校园少女团伙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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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2: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石中原筱梅)日前,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个专门摧残校园少女的轮奸犯罪团伙进行宣判。在被强奸、轮奸的16名被害人中,有13名系在校初中女生,还有2名受害女学生受害时不满14周岁。 在该团伙已经归案的8名成员中,年龄最大的24岁,最小的案发时不满18周岁。该团伙从2004年3月起开始作案,至2005年1月18日案发,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持续相继作案16起
虽然该团伙成员的年龄不大,但他们的作案胁迫手段老辣。当受害学生反抗不从时,他们就以拍裸照、揭隐私、杀全家等恐吓手段逼其就范。 阜阳中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判处被告人王群伟、邹小刚死刑;判处被告人陶西成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王大伟、张号号因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判处无期徒刑。判处张建生有期徒刑15年,关小发有期徒刑12年,魏峰有期徒刑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