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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内贼偷窃公司财物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4:32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6月20日电(记者郑玮娜、章磊)广东省联塑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职员莫建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窃取公司财物累计价值13万余元,近日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至11月,莫建明在公司仓库盗窃给排水管材、胶粘剂等物品,然后利用驾驶汽车送货的便利条件将货物偷运出去,送往五金商店销赃。

  2005年11月18日凌晨,莫建明在行窃时被公司保安和仓库保管员当场抓获,缴获螺纹弯头二件(价值1680元)、给水用胶粘剂七件(价值1033.2元)。据莫建明供述,他共偷运20次,价值13万余元,盗窃物品一部分放在省农垦局附近房子里,一部分放在林某商店里。

  海口市中院判定,莫建明多次盗窃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考虑到其已全部退赃,且认罪态度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近日一审判处莫建明有期徒刑10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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