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起诉骗保人索要低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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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23: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孙燕)因认为低保户赵女士一家有骗保行为,海淀区民政局将赵女士一家四口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4万余元及粮油帮困金5120元,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民政局起诉称,2001年2月16日,赵女士提交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个人申请书,民政局审查后于当年4月开始,每月补助赵女士一家四人低保金1120元、粮油帮困金160元。
去年4月,民政局接到匿名举报并核实:赵女士夫妇有手机,并有多处经济来源,有骗保行为。民政局向赵女士一家依法送达告知书,称其隐瞒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应退回冒领的低保金。赵女士一家至今还有3.4万余元及粮油帮困金5120元未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