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闹事 殴打民警被罚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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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1:4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 一男子李明(化名)喝醉后到哈市道里区一家酒吧无故闹事,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赶到现场后,被李明辱骂并殴打。近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李明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3000元。
今年3月30日1时许,动力区的李明酒后来到道里区地段街的一家酒吧玩台球。不久,他弄断台球杆,还推翻了酒吧迎宾台,开始闹事。酒吧老板报警后,兆麟派出所两位民警李某、王某接到110指令后赶到现场,李明竟对民警王某进行辱骂并殴打。经哈尔滨市公安医院验伤:王某右手软组织挫伤。 5月15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明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