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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站被指抛弃伤残男子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5:20 北京晚报

  昨天,北京南站被指“抛弃伤者”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33岁的甘肃农民唐芳彦两年前来京打工,却在事故中被火车轧断了双腿。治疗后,北京南站派职工刘孟雄将唐芳彦送回老家。随后唐的父亲唐章洪进京告状,称“铁路方面将唐芳彦扔到了无人的山沟里,导致其腿部再次化脓、感染,最后高位截肢”。唐章洪要求北京南站赔偿58万余元。而南站方面说自己是做好事却被“讹”上了。

  原告 神志不清被弃荒野

  据唐章洪的代理人介绍,唐芳彦2004年10月初来京打工,当月19日就发生了事故送医治疗。11月11日,北京南站派职工刘孟雄送唐芳彦回甘肃省西和县何坝镇冯茂村老家,而刘孟雄竟将唐芳彦扔到了离冯茂村还有27公里的乡村路边。“当时刚下过大雪,积雪有1尺厚。直到第二天下午,当地人才发现了歪在轮椅上的唐芳彦。”

  发现唐芳彦的当地农民鲁彦军在证言中写到:“11月12日晚上7点多,同村人鲁连秀叫我骑摩托去看看……雪地里有个黑点儿,走近一看是个30多岁的男子斜坐在轮椅上,轮椅斜挺着……那个男的神志不清,脑袋上有伤,腿的伤口流着血,下身包着一条破褥子……”随后唐芳彦被一位熟人认出,才在当晚被接回家。再次送医手术后,唐芳彦左腿高位截肢,右腿小腿被截掉。

  “南站和刘孟雄既没有通知当地政府,也没有告知唐的家人,就将神志不清的唐芳彦抛弃在无人区,假如没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原告代理人称,由于当时唐芳彦身体并未痊愈,又被丢弃了数小时,才导致双腿再次化脓、感染,因此北京南站对于唐芳彦的二次手术及最终的残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 全力救助仁至义尽

  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送唐回家的南站职工、年近6旬的刘孟雄。

  老刘说,11月11日唐芳彦的伤已经基本痊愈,经唐本人同意后,站里派他和一个小伙子把唐芳彦送回家。“临走时,领导特意叮嘱我不要把他送进村,因为以前就发生过不了解情况的村民把铁路工作人员扣住的事情。”老刘还说,送唐芳彦的时间是11月12日。

  当天中午,老刘带着唐芳彦坐火车到了甘肃天水后,花200元包了一辆出租车送唐回家。“当时路面根本没有雪,只是在山里有少量的积雪;一路上的路口、岔路都是在唐芳彦的指引下走的;下车地点是我和唐芳彦商定的。”老刘说,唐芳彦穿的是他给买的新棉裤、新棉袄和一顶帽子,他在轮椅左边的扶手上放了面包、矿泉水,右边挂好了大小便壶,还把一条从宿舍带来、印有铁路路徽的褥子搭在了唐的腿上,临走时,又给了他50元钱,“如果走不动了,就用这钱请人把你推回去。”看着唐芳彦自己操控着轮椅渐渐走远,老刘才叫车掉头回去。

  老刘说,12月12日,唐芳彦的父亲唐章洪来到北京,说他儿子进行二次手术了,家里很困难。在签订了内容包括“铁路对路外事故不承担责任,但由于乙方(唐芳彦)生活困难,甲方(南站)同意给乙方一次性救济4000元”的协议后,唐章洪突然给刘孟雄跪下磕了个头:“说我就是孩子的再生父母。”

  而4月28日,唐章洪带着儿子又来到北京。让老刘想不到的是,3个月前还对自己千恩万谢的唐章洪把儿子往地下一放:“你们应该把我儿子轧死!”于是,铁路同意再给人道主义救助1.5万余元,但前提是唐章洪承认唐芳彦是扒车致伤的,双方再次签了协议。

  证人 我以为他们是一家人

  昨天庭审时,南站方面找到了当时搭载刘孟雄、唐芳彦等人的“的姐”王灵敏。“中午12点多,我们从天水车站开了将近130公里,下午3点左右到了西和县城。”出了县城的大路,她就不认识了,只能按照唐芳彦的指引往下走。“过了县城大概十几公里,车上的老师傅(指刘孟雄)问那个残疾人‘在这儿下行吗?’那人说‘行’,我就靠边停车了。”王灵敏在法庭上说。

  王灵敏回忆,当时路况良好,路上没有雪,而且她觉得这几个人就像是一家子。“那个年轻的背着残疾人放到车里,老师傅怕后备厢盖儿磕坏了轮椅,还特意用我车上的布垫好,用绳子捆结实。”停车后,她看到老师傅给那个残疾人食品和钱并系好了轮椅安全带,那人说了声“谢谢”后就自己摇着轮椅走了。

  争论 事故是不是扒车所致

  在庭审最后,双方就唐芳彦究竟是不是因扒车致伤致残展开了激烈争论。原告代理人说,由于唐芳彦大脑受损,神志不清,所以无法亲口描述当时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但我认为,在公安部门的勘查笔录中,现场没有发现唐的任何行李。按常理,扒火车就是想回家,不可能不带行李。”

  北京南站则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铁路线路区间因扒车造成的路外事故。当时唐芳彦扒乘的T2805次火车刚刚启动,时速15至20公里。南站方面出示了南站派出所调查此案时的案卷。卷中所记载和此后3次事故鉴定会记录都显示事故为唐芳彦扒车所致,上面也都有唐芳彦父亲唐章洪的签字和手印。

  由于事故现场照片在冲洗时意外曝光,所以已无从查证。但原告方强调,案卷文字记载“伤者右小腿露出骨头碴儿,左脚流血,左耳有血”,“这种伤情不应该造成现在的结果,伤未痊愈就被强制出院和被弃至荒野才是唐芳彦伤情加重的原因。”

  究竟是“抛弃伤者”还是“做好事却被讹”?本报将继续关注。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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