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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告倒城建办公室 获赔上百万遭遇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学硕士告倒城建办公室获赔上百万遭遇执行难

当年的游乐场地块已被拍卖,建起了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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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告倒城建办公室获赔上百万遭遇执行难

省高院判决书在手,依然追不回全部欠款。


  一尺高的卷宗背后,是黄萌萌(化名)疲惫的眼睛。

  八年了,这个思维清晰的“海归”法学硕士不得不自制“时间备忘录”,记下那宗家族官司的进展。

  2003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珠海市斗门区城建办应赔偿175万余元。三
年后,这笔钱还有逾100万没有执行。最近,黄萌萌再次向省高院执行局提出申请,希望能追回余额,“以维护法律的尊严”。面对记者,黄萌萌苦笑着讲起了并不复杂的故事……

  十年合同一年终止,赔偿起纠纷

  一纸合约拉开了黄萌萌家人与珠海市斗门县城建办(注:当时斗门尚未由县改区)的合作序幕。1997年8月双方签约,合同为期10年,城建办出地,黄家投资管理,在位于繁华地段的面积为13亩地块上建儿童游乐园。当时,同类性质的游乐园在珠海不多,生意比较兴隆。

  但签约一年多后,城建办提出“国家建设需要”,须终止合同。此后,城建办不再为乐园进行年审;乐园也拒交承包管理费。

  依照合同,这种情形应按黄家的投入折旧后的余额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持不同意见,展开“拉锯战”。价钱还未谈妥,城建办的铲车已开进游乐园……

  黄家人一怒之下民告官,打起行政官司。从斗门县法院打到珠海市中院,官司输了。

  黄家又打起民事官司,告对方违约,并要求赔偿。没想到,这一打,便是多年……

  终审判决,城建办赔175万余元

  从1998年底城建办要求终止合同黄家提出赔偿算起,八年来,黄萌萌为追赔偿共打了两场行政官司、两场民事官司,上诉至省高院;八年,游乐园拆了,土地卖了,一座四层楼的“海滨商业广场”拔地而起;八年,斗门由县改区,城建办也因机构调整,其行政职能划入新设置的斗门区城市管理局……

  2003年5月,黄萌萌等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省高院认为,城建办因国家规划建设需要收回土地,该行为并不违约,但依照合同,城建办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黄家的损失175万余元。

  八年四场官司,四次申请执行

  三年来,为拿到这175万余元,黄萌萌多次申请执行。

  珠海市中院先是委托斗门区法院执行,区法院面对区政府部门的欠款案,确实有些“为难”。后珠海市中院自己执行,几下斗门,扣下城建办的两台车和账户上的8万余元,但车子最近也并未拍卖,几经协调,才“追”到20万元。

  去年底,省高院执行局指定广州海事法院执行此案后,黄家交了6000元执行费,收到了4万元执行款,此案便按“部分执行”的方式结案。

  175万余元才收到20多万怎么就结案了?黄萌萌四处反映。今年省人大会议期间,部分省人大代表就此案件提出建议。在多方努力与过问下,斗门区城市管理局向区财政申请,偿还了50万元。

  “我们追得心力交瘁啊!”最近,黄萌萌再次向省高院执行局提出申请,她表示,此案经三个法院三次执行后,大部分金额仍未追到,希望能再次执行。

  上周,海事法院发出通知,同意恢复执行申请,但要先交5000元的执行费。这回又能追回多少,黄萌萌心里没底。

  城管局:承认欠债,无力偿还

  在多方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一份盖着城建办公章的“执行意见”,看落款日期,是该办在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发给珠海市中院执行庭的。其中有这样的内容———

  “我办目前的经济状况是入不敷出,根本无办承受负担这样一笔债务……从1992年起,我办已拖欠了施工单位工程款800多万元。所以立即支付省高院判决的190多万元是不可能的。”(记者注:原文如此,与高院判决不符)

  “为配合本案执行,我办已将名下财产按规定列表报给斗门区法院,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我办最基本的办公条件,其中部分办公设备是不能被执行的。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我办愿意协助执行变卖其中部分财产……我办计划将该笔债务情况报区政府研究……但是我们清楚区财政状况,财政拨款的可能性不大。”

  斗门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绍民外出开会,记者电话采访了他。

  电话中,党绍民爽快地承认了未能完全执行高院判决,“但我们春节前与当事人达成协议,分三年还清款项,今年已还了50万了。”

  “当事人说收到了50万元,但并未签协议,仍坚持应一次性执行完毕。”

  “是,当事人没有签名同意,按道理是该一次性给完,但我们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区财政也很困难。”

  “听说东方乐园所在的地块当年拍卖了700万元左右,这笔钱为何没有拿来清偿债务?”“具体多少钱我并不清楚,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也是去年才接手的……”

  政府欠债无力偿还如何追究?

  记者留意到,城市管理局所在的“建设大厦”是斗门区政府部门中较现代化的一栋玻璃幕墙建筑,比区政府的老办公楼要显得豪华。但也有知情人士辩称,这栋大厦并不能说明他们有钱,因为该大厦是由烂尾楼改建的。

  斗门区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士则表示,对此事件暂不便置评。据称,区财政确实不充裕,去年财政收入4亿多,主要用于支付工资。

  政府欠债无力偿还如何追究?历史欠账能否追溯当年的责任人?这一典型事件留给我们的思索还很多……(图/文本报记者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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