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情夫通奸时被发现 合伙将丈夫杀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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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9: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江门讯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天判处一宗通奸杀人案。案中女子在与情夫通奸时被丈夫发现,竟与情夫一起将丈夫杀害。江门中级人民法院对现代“潘金莲”通奸杀人案作出判决:现代“西门庆”李波被判处死缓,程凤莲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中有夫之妇26岁的湖南籍女子程凤莲,与40岁的李波从2004年开始关系暧昧最后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去年8月13日晚,程凤莲、李波二人又在程凤莲家中再次发生不正当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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