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丈夫与发廊女有染 挪用12万公款豪赌泄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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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2:22 重庆晨报 | |||||||||
本讯报 (记者肖玉 实习生梁杰英) 丈夫与发廊小姐有染,妻子周某经不住打击,沉迷赌博挥霍金钱度日,欠下巨债。为了填仓,周某挪用公款12万余元后,与丈夫潜逃拉萨10年。近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抓捕归案的周某被判刑7年。女儿出生后丈夫出轨 周某出生于永川一个双职工家庭,初中毕业后被招进国营工厂,22岁时和当技术工人的丈夫张某结婚,次年生下女儿。她很快被提升为开票收款的营业员,生活一直很顺顺当
1995年,为给女儿多挣奶粉钱,丈夫张某下班一有空,就驾着摩托车出去挣外水钱。不久,丈夫变得生活繁忙起来,腰间传呼不停地响,他常偷偷回电话,并时常不回家。周某终于发现,张某跟一名发廊女有染。 7个月挪款近13万 经受不住丈夫出轨的打击,周某开始“押金花”泄恨度日,欠下巨债。为了还债,周某打起了厂里的主意:那段时间,面粉厂营业额非常好,一天挪用几千上万元,很难被人发现。尝到“拿钱”的甜头,周某开始挪用公款豪赌。1996年1月至7月,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29454.68元。 1996年8月2日,周某接到厂里关于调整其工作,并要求在8月5日前交清账务的通知后,知道罪责难以脱身。她随即给厂长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做生意亏本并被人骗了,才挪用了公款,保证一年内归还。她把信放在家中茶几上,委托母亲转交,8月7日,周某带着两万元钱,和丈夫潜逃到拉萨,直到今年3月16日被捉获。 在看守所时,周某曾后悔不已:“现在女儿都读高中了,知道妈妈是个被抓到的逃犯……呜———呜———唉!当时带去的两万块钱根本不够做生意的本钱……去了那儿,人生地不熟,生活就靠男人帮人家开出租车……他一直埋怨陪我倒霉……唉,都是赌博的报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