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救起落水好友自己身亡 父母向获救人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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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1:30 重庆晚报 | |||||||||
好友去了,黄宇、何心很哀伤 本报讯 好友脚下一滑栽进江中,22岁的谭爽跳江救人。朋友被救起,自己却被急流卷走。“如果不去救人,女儿也不会走了。”昨日,家住合川市大南街饼子巷的谭世目、张道兰夫妇,正式向女儿生前好友提出索赔28万元的要求。 合川市警方介绍,本月3日凌晨1时许,黄宇(化名)与好友何心(化名)在合川市滨江路因一点小事发生争执,黄宇打电话请两人共同的好友谭爽出来调解。
3人来到涪江与嘉陵江交界处的鸭嘴岸边。在听了黄、何二人相互的说法后,谭爽对二人进行了劝导。此时,黄宇起身在河边洗脚上泥土,结果踩到青草,脚下一滑栽到水里,并被急流迅速卷到两三米远停泊的货船下。 “我当时恐惧万分,在水中拼命抓刨。”黄宇说,求生欲望让她用双手乱抓,但因船底是滑的,几次自救都没成功。正绝望时,她感到身后一双手正用力将她往岸边推。她挣扎着爬上岸后,便人事不省了,后来才知道自己是被谭爽救起的。 “不识水性的谭爽以为水很浅,几乎没考虑就跳下河去。”何心说,自己也下水去救,发现水深又退了回来,在岸边大声呼救。不过,谭爽很快就没了影子。 4日,谭爽遗体打捞上岸,9日火化。 年届五十的谭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目前在小学校门外卖串串香为生。女儿的离去令父母无法接受,骤然听到噩耗,谭爽年近七十的外婆几度昏迷。 谭爽的遗体火化后,谭爽的父母向合川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申请调解处理。11日,水上派出所组织双方第一次调解。谭爽大姑代表谭爽父母提出,因是应要求出来调解纠纷,又是见义勇为救助朋友黄宇,要求黄宇、何心二人承担谭爽的丧葬费用,另外一次性支付谭爽父母补偿金28万元。 调解会上,黄宇、何心泪流满面,反复请求谭爽父母原谅。“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女儿。”黄宇向谭爽妈妈道歉。黄、何人表示全部承担谭爽的丧葬费用,但在一次性支付的补偿费用金额上,二人均表示数额太巨大,无法承受。 黄宇与何心一再表示,愿意以认谭爽父母为干爹干妈的方式,补偿自己的过失和内疚。协商时,黄宇曾提出由她和何心一道,每人每月支付谭爽父母50元,直至其身故。后因意见分歧太大,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谭爽的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邓继为称,获救的黄宇应当给予死者家属一定补偿,死者家属还可以通过政府申请见义勇为奖励。邓律师认为何心对谭爽的死虽无直接过错,但因谭爽是来调解她与黄宇纠纷才出的事,从道义上讲,何心也应给予适当补偿。(记者杨登权 通讯员袁礼碧/文 记者张质/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