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走警察证枪杀民警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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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1:40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许海鸥 通讯员陆英涛) 一年多前凶残枪杀北海警察李华生的罪犯翟焕法,昨日被核准执行死刑。同日,北海市两级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17件刑事案件的21名被告人公开宣判,并对包括翟焕法在内的3名故意杀人罪犯执行死刑。 22岁的翟焕法是合浦县西场镇农民。2004年9月23日凌晨1时许,翟焕法与裴某某等4人到北海市一家发廊,与发廊老板蒋某某等人发生争吵。翟焕法拔出猎枪恐吓蒋,蒋大喊:“
另一名死刑犯是23岁的吴刚,吴刚从重庆到北海打工。2003年11月14日下午1时许,吴刚在一家旅社内,与前来催债的胡某发生争吵,吴刚将胡某打倒在床上,然后将胡扼死。 另一名被判死刑的李古新今年73岁,是合浦公馆镇农民。去年1月,他为追20元欠款,用随身携带的竹棍将村民李某打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