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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突然放水致8岁女童淹死 家属状告电站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22 重庆商报

  三个小学生放学后过河回家,遇上上游电站开闸放水,河水暴涨卷走其中两人,8岁的芬芬(化名)因此丧命。芬芬家属认为,电站不拉警报就开闸,使孩子来不及躲避引发惨剧,于是将电站告上法庭。昨天,黔江区法院正式立案。

  家长:电站不拉警报就放水

  芬芬的家长张仁海是黔江冯家镇桥南村村民。张告诉记者,6月22日,芬芬和同学小张、小黄放学后走到阿蓬江杨家叉段,发现水仅漫过脚踝,便决定趟河回家。

  不料三人走到河中央时,上游三百米处的渔滩电站突然开闸放水,河水猛涨。慌乱中,小黄拼命跑上了岸,芬芬和小张则被大水卷走。后小张被救起,芬芬却不幸身亡。

  张认为,该河段本来水位并不高,如果不是电站闷声放水,女儿肯定不会出事。而事后,电站仅向他们支付了3500元安葬费。张昨天向电站法人单位——重庆乌江电力集团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7万余元。

  主管部门:放水报警制度执行得不好

  目击者许金海称,他当时正在镇上做活儿,听到喊“救命”,跑去一看,一个娃儿遭水冲下来,当即找了根竹竿将她救上岸,但没过多久就没气了。许称,当天是个大晴天,河里涨水绝不是因为暴雨,而是电站放水造成的。

  冯家镇桥南居委会主任孙成声介绍,阿蓬江是当地的母亲河,附近村民常常在河里洗衣服、洗澡。村民们反映,电站有时几天不放水,有时一天放几次,没个规律,即使是成年人,过河时心里都很悬。

  冯家镇综治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毛力说,他们曾多次提醒电站放水前要拉警报,还发过安全整改通知书,但电站“执行得不是很好”。

  电站:我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渔滩电站站长肖清明,他承认案发时电站没拉警报,但认为这与芬芬的死无关。

  肖称,渔滩电站分为老电站和新电站。当天上午9点到下午6点,老电站一直在放水,因此出事段水位一直在六、七十厘米高:“像芬芬那么大的孩子不可能过得去。而且离出事地点100米处就有渡船和桥,孩子要趟河,自己就没有充分预见到危险性,家长也没尽到监护义务。”

  肖还说,新电站在3点15分放水,即使导致涨水,也不足以冲走几个小孩,因此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崔静 实习生陈海燕 谢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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