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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入中学宿舍强暴女生 学校隐瞒不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22:41 央视《大家看法》
男子三入中学宿舍强暴女生学校隐瞒不报案

演播室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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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栏目7月20日播出“男子三入中学宿舍强暴女生 学校隐瞒不报案”,以下为节目实录:

  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宿舍,同样的作案方式,两个月内,连续发生三起强奸案,数
名女生遭歹徒强暴。为什么恶性案件会在校园里接二连三地发生?谁来保护这些少女的安全?敬请关注,cctv12每晚20:00播出的大家看法:——

  “刚开始我就听到我旁边的一位女同学她尖叫了一声,我就醒来,然后我就看到一个白白的东西,我们就以为是鬼,每个人都很害怕。”

  “也就是说他的头上是套着东西的是吗?”

  “是,套了一个白白的东西。”

  “他当时在屋子里说了什么?”

  “他就叫我们不要说话,快点睡觉,他就拿着一把刀在那边比来比去,用手电筒照来照去的了。”

  主持人张绍刚:“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刚才跟大家说话的这小女孩名叫小娜,她所描述的这段噩梦经历,发生在去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当时小娜在学生宿舍里面睡觉,突然被一名闯进的歹徒强奸,而同宿舍的另外一名女孩,也惨遭蹂躏。但是更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是,四天以后,小娜的三个同学,仍然是在学校的宿舍里,再次的遭到了相同的这名歹徒的强暴。到底这个学校里发生了什么?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热度故事。”

  福建省宁化县第七中学是小娜的母校,记者来到这里时,距离强奸案的发生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但在学校里记者仍然能够感受到案件的影子。

  “师傅,我跟您问一下!”

  “什么?”

  “就是这个

女生宿舍旁边不是说有一个值班室吗?在哪?”

  “值班室?”

  “对。”

  “这边嘛,这个小的。”

  “这个小屋子就是值班室啊?有人值班吗,平时?”

  “有,每天晚上都有。”

  “一直都有吗?”

  “每天晚上都有。”

  “学生们出事之前有吗?”

  “什么?”

  “学生们出事之前有没有人在这值班?”

  “那个时候没有。没有人,原来是没有。”

  “以前没有?”

  “这个小屋子没有人。”

  这就是强奸案发生的现场,女生宿舍。七中的学生主要是城郊的农村学生,因为家比较远,绝大多数学生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其中,住宿的女生有近400人。发生强奸案的宿舍是在二楼,靠楼梯比较近,就是在这间宿舍里,小娜和她的同学遭到歹徒的强暴。

  “我就跟你讲,我的孩子也没有事,就好像不要再说了,好像没发生这件事一样。”

  这位正在说话的人,是一位受害人的家长,当听说记者是来了解情况的,她不想让孩子再次回忆这段伤心恐怖的往事,几经辗转,我们找到了小娜。小娜在出事后不久就被父母带离了本地,她同意接受我们的电话采访。

  “就是我们宿舍那边宿舍最上边窗户,那边,那个小窗户没有铁搞住的嘛,然后在它旁边有一个女同学,她说她睡在当中好像看到有个人从窗户那边爬过来,还踩到她的书,然后再跳下去,那样子。”

  “你当时是不是特别害怕?”

  “是。”

  小娜说,出事那天是2005年11月10号的凌晨,当时被吓坏的女生们都老老实实地躲在被子里不敢吭气,见孩子们没了动静,蒙面人开始性侵犯。小娜是第一个受害者,欺负完小娜后,蒙面人在宿舍里面抽了一支烟,然后又走向了小敏。当晚,宿舍里还有七八个孩子先后被蒙面人猥亵。

  “其中有一个女的,他叫她脱衣服,然后她不肯,他就用刀把她的手割流血了。”

  “当时,宿舍里面其他的人都在做什么?”

  “其他人都在睡觉,不过那时候她们每个人都醒来的了,但是她们还都装着在睡觉,每个人用被子把头盖起来,她们每个人都怕得要命一样。”

  小娜说,她住的那间女生宿舍里共有20名女生,全都是初中二年级的孩子,年龄大多在十三四岁。蒙面人前后在宿舍里逗留了两三个小时,在这期间,宿舍里的孩子们既不敢呼喊,也不敢反抗,蒙面人一直到早上五点多才离开,四天后,还是在这个宿舍楼,还是在午夜,那个蒙面人再次出现。这一次,蒙面人闯进了小娜隔壁的宿舍。那天晚上,又有三名女孩被蹂躏,还有十多名女孩遭到猥亵。

  “如果说,你当时作为学校的领导,校长报案,我们不敢说绝对不会发生第三起,但概率是非常少。”

  班先生是小娜的叔叔,他说,两起强奸案发生后,许多受害人的家长对学校非常有意见,他们认为,四天之内,同一所学校发生两起强奸案,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整个事件来说,最关键的原因还是说它学校的责任,它不报案,不报案变成等于说公安机关没介入,犯罪分子他就以为你这个学校无所谓,就没事一样。”

  去年11月10号清晨,蒙面人走后,小娜和宿舍里几名受害学生一起,找到女生部值班老师雷老师,雷老师很快把情况向当时的校长曾繁斌做了汇报,但那一天学校并没有如实向警方报案。

  “不能说没报案,也不能说报案了,本质上说没报案。11月10号那天上午,实际上校长是有给派出所打了一个电话。校长是这么报告的,昨天晚上,凌晨的时候,有一个男的蒙面溜进女生宿舍,两名女生被摸了一下,当时说的是被摸了一下,就没有把细节……”

  据小娜说,那天上午雷老师找到校长后不久,就给她和另一个女生发了几个

避孕药片,两个孩子服了药,在中午12点左右,雷老师又带着他们去了医院。

  “带你们去医院之前,你们见到警方的人了吗?”

  “没有。”

  “没有,然后到医院之后,医院是做了什么处理?”

  “医院的那个医生,是我们学校的一个什么老师的老婆,她就帮我们检查,然后就拿了几包药粉,叫我们回家洗。”

  “那你们大概什么时间清洗的?”

  “就是那天去医院检查回来,就那天晚上雷老师就让我们到冲凉房里面,拿开水去洗。”

  “在你们冲洗之前警方来了吗?”

  “没有。”

  小娜的叔叔说,10号当晚,他还受小娜爸爸之托,专门去了学校和学校交涉。但学校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无奈之下,小娜的爸爸在电话里提醒小娜,一定要把内裤保留下来当作证据。

  “我说你无权,发生这种事情你无权私自叫老师带学生去医院检查,至于说强奸未遂,还是已强奸成事实,我说这个要由公安机关鉴定,因为你到时候是要以证据为事实的,那我就我说,你曾校长你销毁证据了。”

  “当天晚上,10号的当天晚上,警方的人找没找过你?”

  “没有在学校警方没有找我。”

  “没有找你?”

  “没有。”

  “那听说当天晚上有的同学去做了笔录是吗?”

  “是。”

  “但是没有找你?”

  “没有。”

  “有没有找那个同学?”

  “也没有。那些做笔录的全都是没有事情的。”

  “那你后来问没问校长,为什么没找你去做笔录?”

  “没有。”

  曾繁斌的家住在林业新村,连续发生强奸案后,曾繁斌被免去了校长的职务,不久他就离开了学校。记者多次来到他的家里,一直没有见到他,拨打他的

小灵通,也一直没有开机。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曾繁斌于1997年开始任七中的校长,他出身农村,从事教育工作多年,能打拼到校长这个职位,也是相当不容易。在许多老师和分管领导的眼里,他是个很有办事能力的人。小娜这起案子发生后,曾繁斌为什么没有及时地以恶性案件报案?有人猜测他是顾虑到学校的名誉,也有人说他是考虑到受害学生的处境,还有人说他是怕学校出了这样的恶性事件,影响自己的前程。这其中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现在无从知晓。

  “雷老师是吗?您能把门打开吗?雷老师,我想问一下,那天最早是您把学生领走的是吗?”

  经过了解记者得知,11月10号的案件发生后,女生部的值班老师雷老师参与了处理的全过程,我们试图找到她,了解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报案。

  “雷老师,您能停一下吗?”

  2005年11月11号,也就是小娜出事的第二天,她的父母从外地赶回,他们一家才以个人身份向警方报了案。

  “到吃完晚饭才知道,他是报了一般治安案件。那到9点钟,我们就直接报刑事案件,等于说七中就是发生了强奸案,这个又拖了一个多小时,将近两个小时。到11点多,才过来做笔录,那至于说这里面什么原由我们不懂。”

  小娜的叔叔说,他们报案后,警方向学校派了几名同志加强巡逻,但并没有及时带小娜去做鉴定,也没有展开大规模的调查。

  11月14号凌晨,蒙面人再次来到女生宿舍,这一次又有三名女生被强奸,十多名女生遭猥亵。蒙面人的第二次出现,终于引起了校方和警方的重视。这一次学校倒是在第一时间报了案,警方也立即成立专案组,派出60名警力勘测现场。同时,带小娜和另三名受害的女孩做了鉴定,并追捕犯罪嫌疑人,经过26天的侦破,蒙面人陈良茂终于被抓获。据陈良茂交待,其实早在11月10号之前的一个月,也就是2005年10月5号,他就曾经去过七中的女生宿舍,也就是说在七中发生的强奸案不是两起,而是三起。

  主持人张绍刚:“同一个歹徒,同一个学校,全部都是在学生宿舍,同学们居然是屡遭强奸。我想这个事实不光是学生家长不能接受,我们作为观众,我们听到了之后也觉得根本无法理解,无法承受。那么到底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导致接二连三的出现这些恶性事件呢?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核心话题。在我们今天的互动环节,将会有两位和我们电话连线,一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律师,另外一位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我们希望听到二位专业人士给我们带来的看法。好,现在请导播帮我们接通李玫瑾老师和佟丽华律师的电话。”

  主持人张绍刚:“喂,佟律师你好,一个学校相同的校园里,都是在宿舍四天的时间,悲剧完全一样的重演,您觉得为什么呢?”

  佟律师:“我认为两个问题要提出来,第一个问题就是学校短时间内多次发生这样的案件,学校为什么不能强化自己的管理?学校为什么不能把这个事情的真相全部的向公安机关来汇报?”

  主持人张绍刚:“李老师,那警察在这个案件当中,是不是也有不够细致的地方?”

  李老师“对,我觉得警方所反应得比较不太不够及时,或者说反应得不够敏感,因为像有很多案件,我们把它称为叫自然犯罪类。所谓自然犯罪类呢,就是说它不是由于完全是由于外部原因引发的,而是说犯罪人主观恶意引发的,这种案件呢,它往往不是一次性的。比如像盗窃抢劫,强奸,只要是犯罪人主观恶意引发的案件,它都会有重复性,因此我们当发现第一起案件的时候,就应该有对第二起第三起的防范工作,所以在这一点上公安机关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要检讨自己的行为过失。”

  佟律师:“我非常赞同李梅瑾老师的提法,你知道猥亵的犯罪和治安的案件之间,如果不进行详细的侦查,是很难划分的。单靠孩子,单靠社会来提供充分的证据,是很困难的。公安机关在这类案件当中一定要敏感。”

  主持人张绍刚:“在我们记者采访的过程当中,面对受害的孩子的家长的时候,家长们说不想再说这事。他们在告诉孩子们,这个事没有发生,然后甚至于他们让孩子转校,他们希望用转校的方式告诉孩子把这事忘了,可能吗?”

  佟律师:“我给你讲一个案件,一个女孩受到了老师的性侵害,父母报警了,警察一次一次询问,这个女孩后来孩子就出现了精神问题,父母就面临一个艰难的两难选择,是继续告还是撤案?继续告的话,孩子精神问题会越来越严重。不告的话,又咽不下这口气。问我怎么办?我说我没有答案,这就是两难选择。”

  主持人张绍刚:“李老师,您有什么建议给父母吗?”

  李老师“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父母对孩子应该是要面对现实,要告诉孩子这个事情,首先它发生了,我们通过法律来把这个事情来解决,然后第二个要告诉孩子,这个事情只要你自己坚强,也就是说它没有什么。以后的其他的太严重的问题,实际上我觉得淡化还是对的。因为这个淡化就是没有什么了不起,这个事就过去了。”

  主持人张绍刚:““不要刻意去提”

  李老师“对,那么第三个就是,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让他离开那个引发他痛苦……”

  主持人张绍刚:““所以转校,是有必要的。”

  李老师“对。离开引发她痛苦记忆的那个线索。”

  主持人张绍刚:“好,非常感谢二位专家提供自己的看法,学校是一个孩子们成长的地方,孩子们学习的地方,孩子们开始社会交往的地方,所以家长们把孩子交到学校特别放心。但是这些年来,屡次发生的校园突发的安全事件,导致了家长寄予学校的这份信任现在在大打折扣。我想这也是校园安全法,在人大被热烈的反复讨论的原因,现在通过我们今天讲到的这个个案,我们希望校园给孩子们带来的是温暖的回忆,而不是灰色,甚至于黑色的记忆。”

  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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