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警车撞死 肇事者赔偿1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0:00 浙江在线 | |||||||||
温州市商人叶明福在吉林通化遭遇“灭顶之灾”的事件,有了最新消息。当地警方现已查明,肇事者李某为通化公安局职工,系酒后驾驶肇事后逃逸。 探亲三天横遭车祸 据当地温州商会昨天透露,叶明福系洞头元觉乡人,与妻子陈某在当地经营电器生意
事发当晚10时左右,陈某带着两个孩子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狂飙的警车撞倒。妻子与13岁的儿子当场罹难,17岁的女儿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一对儿女刚被接到当地才三天。 生日聚会酒后驾车 肇事车辆系通化市公安局警车。肇事者李某系公安局职员。 据介绍,当晚李某参加了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在KTV喝醉酒后,驾车一路狂奔回家。在一条斑马线上连撞三人。肇事后,李某逃逸。警方很快找到李某,将其刑拘。目前,当地警方已确认李某为酒后驾车逃逸,需承担100%的事故责任。当地检察机关也已批捕,将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肇事司机已被批捕 记者从通化温州商会了解到,事发后,遇难者家属已授权当地公安局调解处理该案。经调解,肇事者李某一次性赔偿120万元,上午受害方领到该款项。 据通化温州商会副会长蒋春孟介绍,叶明福曾是洞头元觉乡的一位村主任,妻子为洞头大门人,夫妇在当地生意不错,系当地富商,拥有数百万资产。 “妻子儿女同时被警车撞死”,令人扼腕。(林伟民)(来源:温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