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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欠费被扣发毕业证 将其母校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原告:只要完成高等教育达到合格水平就应发放毕业证

  被告:扣留欠费学生毕业证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本报讯 (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张坤) 7月28日,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一个不大的法庭里,张松林状告母校池州师范专科学校因欠费扣发毕业证的一审在这里开庭
,原告和被告加上审判员和旁听者一共稀稀拉拉不到20人。可此案的意义却非同寻常,虽然高校因学生欠费扣发学生毕业证在国内很常见,但真正对簿公堂的在全国还没有先例。

  必须还钱才能发证

  2003年,当张松林考上了

池州市师范专科学校政法系法律专业时,学校4000元学费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此后,他做过家教,打过小工,但在临近毕业时,仍然欠下学校
助学贷款
4500元,学费3700元。

  贫困压得张松林喘不过气来,但他仍坚信工作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可就在今年6月份,张松林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发现学校扣发了他和班里的其他8名同学的毕业证。

  “我当时就找学校领导,看可不可以协商一下先发证。”张松林说,“可校方的答复是,我欠了几千块钱的学费,必须还钱才能发证。”

  严峻的现实和平时学习专业知识在此时产生了作用,他发现,其实发放毕业证书是教育部授权的行政行为,是用来证明学生接受完高等教育并达到合格水平的官方认证,学校扣发毕业证书的行政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6月28日,张松林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母校归还毕业证、户口、派遣证等相关证件。

  法院希望庭外和解

  7月28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池州师范专科学校代表在法庭上称,此案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原因是被告属于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所以“行政诉讼”不能成立,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如果原告不满学校的行为,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张松林说,他的申诉是6月28日立案的,按照法律规定,在8月28日之前法院将会通知结果。

  令张松林感到奇怪的是,就在开庭审理的几天后,他突然接到贵池区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对方希望他能够撤诉,考虑“学校的难处”,不然“即使结果出来了,也可能对你不利。”但张松林向记者表示他不会选择撤诉。

  记者联系到池州师范专科学校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学校扣留欠费学生毕业证也是迫不得已,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的工资有三分之一都是来自学费,要都是如此“欠”下去可能连老师的工资都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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