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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女子酒后打伤警察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1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一外国女子跟男友吵架后独自去买醉,“打的”回家时与司机因车费发生争执,醉眼朦胧中将前来处理事件的警察打伤,因此惹上“官非”。昨日上午,这名乌兹别克斯坦女士娃迪米努娜(音译)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女老外:酒后拒付车费

  据悉,娃迪米努娜是以波兰的护照,化名索非亚来到中国看望朋友的,并在广州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马某,一起住在东风广场。事发前,她与男朋友因琐事吵了一架,娃迪米努娜便一个人跑去借酒浇愁。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12月21日早上6时许。喝醉了的娃迪米努娜“打的”回男朋友的住处。车到达东风广场以后,娃迪米努娜因车费和司机发生争吵,大怒下对着

出租车出气,将前车灯和右前门打烂,因是外国人士,司机不知如何处理,只好打电话报警。

  警察:赶来调解被砸伤

  警察郭某很快赶到现场,并和广场的七八个保安一起解决纠纷,此时,住在东风广场29楼的马某也闻讯下楼,得知情况后,当场就表示愿意赔偿司机的损失。但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分歧,一直没有谈妥,娃迪米努娜便想上楼去,警察郭某拦住,说事情还没有解决,最好双方到派出所调解。

  酒意上涌的娃迪米努娜不听,打开了手里的袋子,掏出了一手机充电器就没头没闹地砸去,将郭某的头部砸出血来,随后还赏了在场一名保安“耳刮子”。郭某见情况失控立刻请求支援,另外两名警察赶到,把郭某送往

医院,并带走了娃迪米努娜。

  辩解:司机换假钞骗她

  7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娃迪米努娜涉嫌妨害公务罪。庭审中,娃迪米努娜颇为后悔。其通过翻译辩解称,她并不是没给车钱,而是在支付车费时,司机暗中进行了调换,说她给的是假钱要换一张,她才拒绝再支付的,并因此与司机产生激烈冲突。

  其辩护律师也辩称:“被告人是在极其不清醒的情况下做出袭警、妨害公务等行径,她并没有清楚地分清当时现场人员的身份,在犯罪行为上并不具备主观能动性,因而请求审判长考虑轻判。”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娃迪米努娜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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