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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支书与情夫买凶杀死村长儿子并焚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村支书付竹兰昨被判死缓 情夫与杀人保安伏法

  被 告

  付竹兰:原为乐昌市老坪石镇三拱桥党支部书记。

  彭路祥:56岁,是付竹兰的情夫。

  彭忠献: 案发前在南海市某化工厂做保安。

  案 件

  凶残:因疑村委主任将其搞下台与情人雇凶杀死其子

  狠毒:两度焚尸几乎连DNA鉴定也无法确认死者身份

  狡辩:杀人凶手当庭称“智力上有缺陷”并受人唆使

  本报讯(记者 刘艺明 实习生 龙永辉 通讯员 陈笑尘)原本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付竹兰,因经济问题和违反国家政策被免除职务,她却认为这是村委会主任暗中设计,遂与情人彭路祥一起合谋雇凶杀死村委会主任的儿子及其朋友。身为保安的彭忠献则为了两万元报酬,不但将两人残忍杀害,还两度焚尸后将尸骨分四袋弃于山头。

  昨天,佛山中院对18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并受省高院委托,对其中的一批罪犯执行了死刑。彭路祥、彭忠献在宣判后验明正身伏法,付竹兰则被判死缓。

  案情:为泄私愤让情夫买凶杀人

  1998年换届选举后,同村的彭某于1999年初被任命为三拱桥村委会主任,付竹兰的权力和地位等因此受到影响,开始怀恨彭某。2000年12月23日,付竹兰被乐昌市老坪石镇党委停职检查,不久因经济等问题被免除党支部书记职务。付竹兰怀疑是因为彭某的举报,愈加仇恨彭某,并企图报复。2001年春节前后,付竹兰和彭路祥与他人多次密谋杀害彭某,后因故未能实施。两人又密谋买凶杀死彭某的儿子彭某华。

  由于彭某华及罗某海一直在原南海市南庄镇的工厂工作,6月,彭路祥找到当时在南海市某化工厂做保安回来休假的彭忠献,以一笔酬金相诱雇其杀人。

  7月14日晚,彭忠献打电话给彭某华和罗某海,以看推销产品为由先将彭某华骗至预先确定的作案地点,用铁水管猛击彭某华的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彭忠献又把罗某海骗至农药车间,用同样作案工具将其活活打死。然后,彭忠献将两具尸体移至容器内,两度焚尸,并将烧剩的尸骨分成四袋埋在化工厂附近的荒坡,给后来的DNA鉴定辨认尸体造成很大难度。8月20日,彭忠献被公安机关抓获,付竹兰、彭路祥随后也落网。

  庭审:证实彭忠献并无精神异常

  在庭审中,被告彭忠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但他表示自己实施犯罪完全是他人利用其智力上的缺陷而被教唆和利用的结果。佛山中院委托机构为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最终证实彭忠献并无精神异常,有完全责任能力。

  被告彭路祥和付竹兰则当庭翻供,两人同时否认其指使彭忠献杀害两被害人;其辩护人辩称本案重大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和疑点,请求法院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公正的判决。付竹兰还称自己的经济状况极差,无法实现买凶杀人的目的。

  判决:手段凶残两人判死一人死缓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忠献、彭路祥、付竹兰无视国家法律,彭路祥、付竹兰为泄私愤,共同密谋并由彭路祥直接利诱、指使彭忠献杀害被害人,彭忠献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二人死亡,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凶残,情节、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彭忠献、彭路祥、付竹兰的行为给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三被告人在本案的地位、作用,应分别按照35%、35%、30%的比例各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依法互负连带责任。

  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彭忠献和彭路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付竹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彭忠献分别赔偿两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9459.19元;被告人彭路祥分别赔偿两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9459.19元;被告人付竹兰分别赔偿两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5250.73元。三被告人对赔偿款项互负连带责任。

  新闻链接

  韶关“8·14”故意杀人案告破

  偷嫖资欠条被发现

  打工仔砍杀卖淫女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邬义忠、巫永红、吴荣华)韶关浈江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8月14日发生于该市莲花山社区的一女子被杀案成功告破。一名打工仔给卖淫女写下1000元欠条后又不想还债,竟在凌晨时分偷偷潜入其家中企图偷回欠条被发现,双方发生厮打后,打工仔用菜刀将卖淫女砍杀。

  8月14日上午,韶关警方接群众报案称:在莲花山社区某出租屋内发现一女子被人杀死。警方现场勘查查明:死者黄某玉是被人用刀砍伤胸部致死;生前是一名卖淫女,曾与一个外号叫“颠狗”的男子关系密切。

  据调查,“颠狗”的真实姓名叫杨某希,1991年曾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过着流浪的生活,居无定所。8月15日,专案组得知犯罪嫌疑人就在韩家山附近打工,于是,立即采取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希抓获归案。

  经审讯,杨某希交代他于去年12月认识卖淫女黄某玉后,两人经常在一起鬼混。后来黄要杨交纳三个月的房租费、嫖宿费一共1000元人民币。由于杨身无分文,今年7月被黄赶出曾经共同租住的出租屋。8月6日,杨写下了一张1000元的欠条,并注明3天内还清,但一直没有兑现。

  案发当晚,杨想到欠账睡不着觉,决定偷回欠条,于是连夜赶到黄的住地潜入房间。黄被惊醒,双方相互推打、撕扯,打红了眼的杨某希看见旁边的茶桌上正好放着一把菜刀,随即拾起菜刀转身就朝黄的头部、胸部、背部连砍数刀,直致黄倒地不能动弹为止。作案后,杨某希仓皇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希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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