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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因3毛钱被劳教285天 状告劳教管委会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8:49 法制日报

  8月17日,安徽省庐江县石头镇的丁氏三兄弟终于拿到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支付的共计62671.5元的国家赔偿款。

  在上海从事建筑的农民工丁昌恒、丁昌群、丁钱明三兄弟因3毛钱的电话费和当地一经营者、警方发生争执,最终,不但被当地警方处以治安拘留,还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实施劳动教养1年。在庐江县石头镇司法所主任卜业道的倾力援助下,三兄弟将上海
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前不久,这场官司最终打赢,但此前,三兄弟已经各被劳动教养了285天。

  三毛钱争执惹来劳教决定

  2005年8月31日,石头镇石头社区丁四村民组的丁钱明在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塘园路505号打电话,因话吧经营者施某多收了3毛钱话费发生争执,随即与之互相殴打。其间,施某拨打110报警,金山公安分局朱泾镇派出所派员及时赶至现场,依法传唤丁钱明与施某。丁钱明拒绝传唤,与民警发生揪拉。丁钱明的哥哥丁昌群、丁昌恒见状随即参与揪拉,阻止民警传唤小弟丁钱明。揪拉过程中民警陆某左手臂、邬某右手臂表皮、软组织受伤,联防队员顾某上衣被拉破。

  2005年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因三人殴打他人、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丁氏三兄弟分别处以22日、25日的治安拘留。拘留执行期间,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竟根据金山公安分局的请示报告作出劳动教养决定,决定对三兄弟各劳动教养1年。9月23日,三兄弟被分送上海市第四劳教所及江苏大丰劳教所两地实施劳动教养。

  上海劳管会输了官司

  因为3毛钱的电话费与当地一经营者、警方发生争执,被治安拘留不算,同时还被劳教285天,三兄弟坚决不服,要求上诉。2005年12月28日,三兄弟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推上庐江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庐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上海市金山公安分局对丁氏三兄弟处以拘留符合法律规定;但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就丁氏三兄弟同一违法事实作出劳动教养各1年的决定,违背了基本司法原则,且三兄弟的违法性质不适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撤销。

  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

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6月22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丁氏三兄弟于今年7月5日被释放,自2005年9月23日始,共被非法劳教2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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