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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再婚遭儿女反对 被赶出家门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1:37 东方今报

  关键人物:李大爷,原告;李家姐弟四人,被告。

  核心事件:就因为反对老父亲再婚,李家姐弟四人从1994年开始不待见老人,一直持续了12年。终于,被大女儿“赶出”家门的老父亲恼了,把4个子女告上法院。“子女不能不赡养老人!”昨天上午,当着村民们的面,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曲东升说。他和两名法官跑到村里,先调解,后开庭。由于双方矛盾太大,未当庭宣判。

  ●李大爷状告4个子女不孝

  李大爷今年79岁,家住管城区南曹乡小胡庄村。李大爷说,前妻1966年去世,留下4个孩子,他长年做生意,把钱都给了儿女们。1994年,67岁的李大爷准备再婚时,遭到儿女们的反对。虽然李大爷顶住压力结了婚,但换来的却是儿女们的白眼。直到今年7月30日,跟大女儿一起生活的李大爷夫妇被赶了出来。

  今年8月7日,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一纸诉状将4个亲生子女告上法院,要求每人每月给他275元赡养费。李大爷算了一笔账:如果我住在南曹敬老院,每月需要500元,再加上生活费、医药费600元,一共1100元,所以4个人平均每人每月得给我275元。

  ●4个子女也各有“苦水”

  昨天上午9时40分,曲东升带着两名法官赶到小胡庄村委会,设立了一个“临时法庭”。气喘吁吁的李大爷拄着拐杖来了,4个儿女也来了,30多名村民也来旁听了。

  法官说,这都是家务事,咱先调解,你们都说说。李大爷把手里拎的塑料袋“咚”一下摔在地上,倒出断成两段的木头拐杖,气愤地说,这是大女儿的“杰作”。

  大女儿不承认赶走了老人,“是他自己出走的。”大女儿还抱怨说,父亲打小就不关心她,只顾做生意,对儿女照顾不周。小儿子也觉得“老冤”,当年父亲在外跑生意,他替父亲在家尽孝,照顾年迈的奶奶。可父亲还不领情。几年前,小儿子喝多了酒,去踢父亲家的门,父亲报警说不认识他,让警察把他抓走了几天。

  二儿子和三儿子没怎么发言,但他们不赡养父亲的理由是:父亲的老伴吴老太有3个儿女,他们都不养活她,凭啥跟父亲结婚后,就要我们养活?这不公平。

  ●法官最后给出三个方案

  庭前调解漫长得有些出乎意料,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30分,还没结束。4个被告你一句,我一句,把从小到大的“苦水”倒了一遍,好几次连法官都插不上话。

  法官给出了三种方案:第一,四姐弟凑钱,每月给老人赡养费;第二,四姐弟凑钱,把老人送到南曹敬老院;第三,其中一人自愿照顾老人,其他3人按月支付赡养费。法官明确告诉他们:“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管是继父母还是亲生父母都一样,所以,这三种方案你们必须选一个。”

  下午1时,法官无奈宣布,调解暂时结束,“你们回家开个‘家庭会议’商量商量,下午3点正式开庭”。下午3点开庭,两个半小时后才结束。曲东升宣布,本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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