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授意打死告状村民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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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3:1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因村民对村里的工作不满,通州区马驹桥镇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富奎授意他人对带头告状的村民曹某进行报复,结果致人死亡。今天上午二中院透露,刘富奎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到法院。 2004年底,古庄村村干部通知村民,从2005年12月开始,整个古庄村要整体往西搬迁,原有耕地留下来搞开发,每人4万多元。
从去年2月份开始,51岁的曹某就被村民们选为古庄村村民代表,带领村民到相关部门反映村里的土地违规使用问题。 2月28日,185名村民联名提议罢免村主任刘富奎等干部。3月28日,村民们向村党支部提交了一份罢免书。罢免书中认为,刘富奎多次将村中土地违规售卖,并以欺骗手段胁迫村民签下土地流转协议,同时刘富奎有私拆村民信访信件等违法行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初,刘富奎授意刘凤海对曹某进行报复,后刘凤海、张春艳分别纠集、雇用姜海龙、刑玉龙、张树、刘继仁、张跃等人及周明杰、袁林(另行处理)预谋实施报复。 2005年5月10日22时许,由姜海龙开车带张跃及周明杰、袁林到曹家附近伺机行凶,在曹某回家途中,张跃等人持镐把等凶器猛击曹某头部等处,致曹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刘富奎等8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此外,公诉机关还就上述被告人的寻衅滋事、诈骗等其他犯罪事实,向二中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