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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斗士李文与“李文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4: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只有当每个公民的心灵中都充满了正义感的时候,日常生活和国家行为中才会有正义存在。”——柏拉图

  2002年,李文从美国迁居北京,她从住下的第一个月起,就走上了漫长的投诉之路,一桩“养狗官司”与“李敖之女”的身份令她声名大噪;3年后人们再谈李文,她的头衔是博士、美籍华人、英语教授、作家、演讲人、“维权斗士”和评论家。

  对后面两个称谓,李文本人也感到非常有趣:“我本人是从事英语教育的,但现在基本上‘不务正业’了——3年半打了10场官司,赢了6场,输了1场,还有3个案子正在审理。”这些官司大多是关于京骂、房子质量、邻里关系、名誉权、物业管理等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

  对这些小事的“斤斤计较”,让李文惹来许多争议。支持者认为:“中国就缺这样的维护权利精神,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思想意识,有了意识才有行为规范,广大公民都应该学习她的精神,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反对者认为:“李文小题大做,吹毛求疵,频繁‘维权’是无理取闹,有炒作和作秀之嫌。”但外界的议论并没有改变李文的维权计划,她的维权行动已经形成了一种“李文现象”,如一剂兴奋剂注入国民麻木的神经。

  对自己参与的诉讼,李文的评价是:看似与“和谐社会”不和谐,实际上却是用一种更直接的方式推进了和谐社会的进程——比如,李文赢了“狗官司”,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对防止宠物扰民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李文打官司的初衷很简单:“我从小在国外出生并长大,接受的西方教育,来到大陆看到很多陋习,我看不惯——中国号称是礼仪之邦,可是我感觉很多中国人的礼义廉耻还不如美国人。”爱之深,则责之切。李文说:“在国外中国人经常被看做二等公民,很多五星级酒店都只用汉语标明‘禁止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禁止穿短裤、拖鞋出行’。我在国外生活了40年,实在看不过。北京2008年就要举办奥运会,但市民这样的素质到时候一定会被外国人笑话的!”

  在国内居住了3年半,维权已经成了李文生活中的一部分。李文告诉记者:“我打官司目的不是索赔多少钱,而是抛砖引玉,让人们能够产生维权意识。事实上我一直在赔钱打官司,所有费用都是爸爸出,‘李敖银行’嘛!”

  教书、写作、打官司、接受媒体专访,李文很忙。明年初李文的第一本法律书《李文在大陆打官司》(暂定名)将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书中集合了她近年来打官司的精彩片断。此外,李文还想与自己的律师郝晓东合作,开一家“李文维权公司”。

  谈到法商,李文认为是个很好的概念,应该早点开始推广。“我认为法商代表一个人的法律意识。要构建文明社会,需要更多高法商的人,需要全社会都配合起来,形成浓厚的维权氛围。一个高法商的公民要做到三点,第一是遇到事情不能忍耐,要积极地去尝试;第二要认真细致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我开始中国字都认识不多,现在已经读完了《宪法》;最后,如果真的打了官司,要从容不迫,不要为此影响自己原本的生活。我认为我自己的法商超级高。”李文最后说:“法商不只是老百姓需要,法官、律师、政府更需要提高法商,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地减少诉讼。我认为他们现在做得很不够。”

    作者: 吕卫红 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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