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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讨欠款谎称在楼内放炸药被判刑1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5:2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奎)只因某建筑公司拖欠其6000元货款,杨某便谎称在该公司大楼内安置了炸弹,造成恐慌。

  记者上午获悉,市一中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2月28日,北京某建筑公司经理于某接到一个电话:“你楼下藏了炸药,要是再不还钱就炸你们楼!”

  接警后,警察迅速将办公楼内的200多名员工疏散,并组织大量警力搜查该楼,排除了大楼内放有炸弹的可能。

  3月3日,警方在江苏将杨某抓获归案。杨某交代,他之所以谎称楼内有炸弹,是因为有6000元的货款对方总是赖账不还,想通过这种方式吓唬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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