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保安协助疑犯抢劫超市送款人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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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3:0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李晓萌 张宝华)曾经担任超市保安的桑某,对该超市每天结账送钱去银行的规律摸得一清二楚,他辞职后将此信息提供给同伴并帮助他们拦路抢劫送款的收银员。 今天记者了解到,打劫超市收银员4万元的刘某、国某以及“军师”桑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东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桑某原是某超市的一名保安,但干了一阵以后辞职,到一家歌厅担任服务生。今年春节后,桑某对同事刘某和小龙讲起了自己曾经做保安的经历,并且透露:“我在超市担任保安员时协助收银员送款至旁边的银行,超市每天流水大概有六七万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小龙开始打起了抢劫的歪念头,并提出让桑某加入一起抢。而桑某说超市里熟人多,于是拒绝了。“那我就再找两人一起干。”小龙已经铁了心要抢劫。 今年5月25和26日,在小龙要求下,桑某带小龙到该超市周边熟悉环境,并指出了收银员送款走的一条专门的小路和一个送款人。6月20日,小龙叫上刘某、国某二人,共同携带两根棒球棒来到超市附近踩点,并准备伺机下手抢劫。桑某也被要求赶到现场,他等送款人员出来后帮助指了一下就离开了。但此后,因为国某突然“临阵怯场”不敢上前抢劫而导致计划失败。 今年6月22日,刘某和小龙到现场准备作案时,又因人多未能实施。6月24日15时许,小龙、国某和刘某再次来到超市附近,小龙和国某持棒球棒尾随超市收银员及保安员进入夹道,二人分别持棒球棒将收银员及保安员打倒在地。刘某乘机将收银员的装钱的包拿走,后三人打车逃离现场,包内共有现金4万元。小龙、刘某、国某将赃款瓜分后挥霍。 今年8月初,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将刘某和桑某抓获。8月9日,国某在朋友的陪同下自首。 日前,刘某、国某、桑某被东城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小龙被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