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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饮料瓶爆炸 女子被击伤左眼拟起诉厂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3: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6年6月6日,在这个普遍认为吉利的日子里,30岁的刘君茂却遭受了一个异常罕见的奇祸:她在拧开一瓶牛奶果汁饮料时,瓶内的气体突然发生爆炸,飞溅出的瓶盖击中了她的左眼,导致其左眼伤残。昨日上午,刚出院的刘女士带着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找到了饮料生产厂家,并向厂家提出了10万的巨额赔偿金。据悉,这是成都市第一例因饮料瓶盖伤人并提
出赔偿的案例。

  证明:饮料瓶盖击中左眼

  昨日上午,刘女士约见了记者并描述了事发时的情形。2006年6月6日午间,她在商场购买了一瓶名为“娃哈哈营养快线”的果汁饮料后,来到了一家快餐店用餐。就在刘女士拧开饮料瓶盖时,饮料瓶内突然发出“砰”的一声,瓶盖不偏不倚地击中了她的左眼!“哇,好痛!”刘女士赶紧用手捂住眼睛,鲜血顺着指缝流了出来……众人见状,赶紧将刘女士送往了附近医院治疗。

  为了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刘女士还为记者出示了事发时餐馆人员写的一张《证明》。《证明》的大致内容是:刘女士到我餐馆就餐时,其饮用的“娃哈哈营养快线”内的气体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刘女士左眼鲜血直流。除了这张《证明》外,另一位目击者也写下一张内容相似的《证明》。

  厂家:头次发生饮料伤人

  “就是这瓶饮料惹的祸!”昨日上午,记者从造成刘小姐伤害的饮料瓶上看到,这瓶饮料完全不属于碳酸饮料,也没有超过保质期,那是什么原因导致普通的果汁饮料强烈飞溅出的情形了?

  “果汁饮料伤人,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饮料厂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成都售卖这种饮料已有几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对于事故原因,他们也不敢胡乱猜测。不过据刘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厂家也曾派出了专门的技术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初步认定是因“密封不当导致瓶内气压过高”所致。

  伤者:左眼伤残索赔10万

  据刘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该集团的工作人员来到川大华西医院看望了她,并当场拿出61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她的营养费、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另外,由于当时正在治疗,还不清楚会不会造成伤残,于是刘女士和工作人员达成了病愈后再商讨额外赔偿的口头协议。

  7月初,医院对治疗结果出具了一份《医疗诊断书》:刘女士左眼的瞳孔丧失了正常的放大缩小功能,虹膜根部呈断裂状态,左眼的视力仅有0.08。“我的左眼基本已经废了。”刘女士沮丧地称,现在她的左眼特别怕光,见风就流泪,看东西也有重影,她在办公室上班,老与电脑打交道,而现在她根本不能长时间看电脑。考虑到诸多的后遗症,刘女士在咨询律师后向厂家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金”。

  昨日上午,刘女士和家人找到了厂家设在成都的办事处,并与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赔付进行了协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把刘女士的要求告知了总部,但总部认为刘女士提出的10万元的赔偿要求过高,希望能与刘女士一起通过消协等正规渠道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厂家的建议,刘女士也表示接受,她打算尽快到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市消协投诉科的电话进行询问。科室一位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非常惊讶地表示:“饮料瓶盖伤人在成都市还是第一次发生。”

  律师:厂家应警示消费者

  据记者了解,虽然饮料瓶盖伤人在成都尚属首次,但国内其他城市也曾发生过几次类似的案例,比如在今年8月13日晚,上海的倪先生在拧开一瓶果汁饮料时,被弹出的瓶盖击中右眼,造成晶状体破裂。

  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邓盾律师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厂家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厂家应在包装上做出更清楚的警示,比如开启瓶盖时切勿对准眼睛等等。”邓律师称。

  刘女士能否最终获得赔偿,本报将做进一步关注。

  本报记者 邓柯 谭勇 摄影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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